为助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缓解职工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生活品质,增强职工医疗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互对象
1、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参加本项目,成为本会会员。
2、项目采取团体会员制,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同一单位参加项目的职工原则上不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 (含),其中500人以上单位参加项目的职工不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0% (含)。
3、凡2019或2020年开始连续参加本项目的职工或连续参加本项目十年以上的达到退休年龄且自愿继续参加本项目的退休职工可以继续参加,但中途中断的不再接受,参互年龄不超过70(含)周岁,手续在原单位办理。
二、参互期限
1、2025年度(第7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参互办理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一个单位在一个互助保障期内只允许参加一次项目。
2、本项目保障期从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互助金的收取
1、职工住院互助保障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每人补助10 元,互助金每人每年90 元,申领金额最低200元,最高可达50万元。
2、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项目,互助金每人每年 35元,首次确诊所列疾病种类,申领金额最高可达32000元。
四、互助待遇
1、职工住院互助保障项目将门诊肿瘤放疗、化疗和血液透析纳入补助范围,实现互助常流水、不断线。
2、职工住院互助保障项目申领补助没有次数限制,一个保障期内,职工住院可进行多次申领。
3、超出医保封顶线符合基本医疗的住院费用,纳入职工住院互助申领范围,花销费用越多,补助力度越大。
4、职工住院互助保障项目没有观察期,单位工会统一办结参互手续次日零时起,职工就可享受互助保障相关待遇。
5、利用专业软件系统核算,申领手续简单快捷,3-5个工作日,互助金直接汇入职工账户。
五、互助办理
咨询及办理地点:兴和县总工会医疗互助代办点
联系电话:0474—7219398
内容来源:内蒙古兴和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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