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公众号名称,快来关注我吧!
【北京】协议期报量
【广东】采购协议签订
【山西】采购数据填报
【江苏】拟挂网产品公布
【重庆】协议期满产品挂网采购
广东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95 号)的工作要求,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现开展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第二采购年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自2024年10月10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各有关单位即日起可使用CA证书登录新招采子系统(登录网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进入“集采品种采购-创建合同-从约定量创建”,按中选价格在系统内对应采购项目创建协议(具体操作手册可从官网-会员服务下载),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品种。
与此同时请各单位提前做好产品备货工作并做好采购衔接,确保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如需咨询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4008301330,或者联系QQ 40083013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北京
各有关医疗机构:
本市组织的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期期满,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2〕12号)和《关于平稳实施骨科创伤类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3〕4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医疗机构对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第二年协议期申报需求量(简称报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产品范围
本次报量品种范围与首年协议期中选产品范围一致。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联动下调价格或增补中选产品等有关工作日常受理开展。
三、第二协议期
本市组织的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第二年协议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本次申报需求量为这1年的需求量,其中2024年4月30日后已采购使用的中选产品计入第二年协议期。
四、填报方式
各医疗机构应于12月20日至2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 //fw ybi. beiii ng.gov.cn/hal I 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带量采购-带量采购项目列表”功能填报续签需求量(报量与首年协议采购量相同时,医疗机构可直接确认提交续签需求量),具体操作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医疗机构结合临床实际,参考首年协议采购量,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原则上,申报的第二年采购需求量不应低于首年协议采购量。低于首年协议采购量或超过首年协议采购量20%的应提交说明。医疗机构本次填报采购需求量即为第二年协议采购量。
五、工作要求
(一)采购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并指定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医疗机构在平台内完成填报最终提交数据时,须上传经盖章确认的填报结果数据表。
(二)超过填报规定时间,药采中心原则上不接受采购需求量数据的提交和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采购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药采中心进行审核。
平台技术: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联系电话:010-5552889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重庆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4〕86号),2024年12月30 日起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结果,现就相关产品挂网采购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挂网采购
卖方会员无须申报中选产品,由平台将中选结果导入带量采购专区挂网执行。
各相关单位登录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https://ggfwpz.ylbzj.cq.gov.cn/tps-local/ucenter/#/login),点击“带量采购专区”模块,进入“人工关节接续带量采购项目-2024” 栏目查看。请相关单位及时完成中选产品配送协议和三方合同的签订。
请买方会员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善原采购产品合同、订单等相关操作。
二、非中选产品挂网采购
非中选产品同企业有全国最低交易价的,企业以不高于全国最低交易价(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价格,不含自报价和备案价)进入“未中选产品列表”填写相关信息自主报价。
以上产品,公示3天无异议后,企业在“人工关节接续带量采购项目-2024”-“未中选产品列表”自行点击“挂牌”。
非中选产品同企业无全国最低交易价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在平台自主备案采购。
1.价格调整周期
即日起至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周期执行完成之日。
2.价格调整要求
已纳入非中选产品库的产品,在其他省级平台产生新的最低交易价的,卖方会员应在每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在“人工关节接续带量采购项目-2024”-“调价列表”申请调整,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调整。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24年12月20日
山西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血管介入类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现开展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产品范围
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血流导向密网支架、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和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等4个采购品种。
二、填报主体
有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内容
(一)历史采购数据。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具体到规格型号(单位:根/套),如同一个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的产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
(二)需求量采购数据。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情况,结合临床实际,填报下年度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的需求采购数量,具体到注册证号(单位:根/套)。
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医用耗材需求采购总量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医疗机构上报的该产品分类历史采购总量的80%,如无法满足,需在系统内说明具体原因。
四、填报流程
(一)账号生成与发放。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依托“河北省医用耗材联盟集采报量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rpup-login)开展。各市医疗保障局和相关医疗机构的账号和密码通过OA下发,在收到账号密码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二)医疗机构数据填报。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12月30日前登录系统“耗材交易结算-报量项目管理”模块,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导出并打印《填报数据汇总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填报及审核
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登录系统,选择“耗材挂网管理-报量项目管理”进入具体项目,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需求采购数据进行逐级审核。
五、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12月20日—12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采购需求量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请各市医疗保障局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并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三)本次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江苏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5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长按二维码识别加关注
器械招标·人才招聘·行业展会
合作&沟通:010-58487047
QQ群交流:30479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