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张某向我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马书英赠送了一面锦旗,以此表达对马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耐心释明、公正裁判的感激。
张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育有一子,现尚未成年。因张某确诊疾病,无法工作,而赵某未尽到对张某的扶养及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故张某及孩子诉至本院主张赵某支付扶养费及抚养费。经过社区调查、证据审查及开庭审理,马法官综合考虑张某及孩子的生活现状及赵某的收入情况,依法判决赵某向张某及孩子支付扶养费、生活费。
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这面锦旗代表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肯定,也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