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前公示。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江南新城350122-JN-D-677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调整有关情况的批复》批准,由连江县资规局办理福州龙与锋房地产有限公司江左风华项目地块规划调整事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宗地位于连江县敖江南路与碧荷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项目为江左风华花园东区,宗地面积53440㎡(80.1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
调整事项:该地块可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具体按照连江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项目”要求执行,且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需上报县政府审定;其公共休闲平台、空中花园(植树平台)、垂直绿化等绿化空间方案,需获得住建园林部门论证通过。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7.9万元。
公示期为5日(自2025年1月13日-1月18日),公示期满连江县资规局将依法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
因去化不理想、产品同质化
江左风华部分地块申请调整为四代宅
去年6月,连江县资规局曾发布《关于江左风华东区花园A地块住宅项目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内容显示,2021年1月,福州龙与锋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连地拍卖[2020]21号地块,拟开发建设江左风华东区花园商住项目,分为A、B地块,位于连江县敖江南路与碧荷路交叉口东南角。
其中,东区A地块面积约43.8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东侧为规划绿地,极大提升本地块景观价值。项目原设计方案已过会,但尚未领取规划工程许可证,亦未动工建设。
2023年12月28日,福州龙与锋房地产有限公司向连江县之规局提交《关于江左风华花园东区A地块住宅用地产品设计调整为立体生态住宅的请示》。
开发商表示,受房地产整体下行和各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原开发的江左风华西区销售去化极为不理想,公司背负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压力。
东区A地块原设计方案的普通住宅产品与西区库存产品同质同类,已不适合公司经营导向和市场要求,亟须设计调整和产品升级,以丰富产品供给多样化。同时加速去化,回笼资金,确保公司经营良性稳健。
东区A地块原规划7栋住宅楼
现调整为9栋四代宅
2024年4月22日,连江县政府通过了《关于江左风华东区花园A地块调整为立体生态住宅办理意见的报告》。
江左风华东区A地块调整后,由原来的7栋住宅楼改为9栋生态立体住宅。同时优化原方案建筑外观立面,调整立面线条和坡屋顶形式,此外,对建筑材质亦做出调整,墙体主要材质由米黄色真石漆调整为浅灰色金属漆,局部造型采用香槟金铝板,使项目整体风格与周边建筑和而不同,和谐统一。
报告认为,拟调整方案保持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指标不变;拟调整方案日照满足相关要求;拟调整方案未改变周边道路交通;拟调整方案未改变片区人口规模,现有管线设施可满足需求等,具有可行性。
调整后的透视效果图
报告指出,通过调整规划条件为立体生态住宅,不仅有利于实现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增加生活便利性,同时保证法规合规性。该举措将为地产开发项目注入新活力,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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