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去釜山看守所,有什么大事呢?

民生   2024-08-23 21:29   韩国  
前些天,一位当事人要求我们当面会见。这位当事人在釜山看守所,前一阵子通过视频会见过一次。但开庭之后心境有了变化,所以我和韩国律师今天去了一趟釜山看守所。其实出发之前我们知道不是什么大事,因为关押在看守所的人都有一两次的心境变化。只不过釜山太远了,不能像东部看守所那种总是去。去一次就得好好的把后面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要“剧透”一遍。


釜山看守所在山里





当事人表示,开庭那天被法官的气势给吓住了。由于当事人的新案子在检察厅还没有起诉,我们在开庭时向申请了续行。续行指的是继续开庭,法官对我们的申请感到不满。当事人在法庭上看到法官有点不耐烦,担心会对案子有不利影响。但新案子在检察厅随时有可能被起诉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为了讨好法官快点审结原来的案子。因为这样有很大的风险。


我们告诉当事人,法官为何不喜欢续行。对于每年接触数百个案件的法官来说,内心很想早点结案完成“配额”。所以有人给他的“顺利审判”增加一些负担,当然感到很不愉快。不过,当事人面对判决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避免最糟糕的情况。不能为了让法官开心,放弃应该做的事情。司法实践中,有多个案子同时在不同阶段的情况下,合并在一起审判才是明智的选择。


如果几个案子分别进行审判会有两个风险。第一,就算第一个案子得到了有期徒刑的缓期执行,检察厅有可能会提起抗诉。第二,检察厅在提起抗诉之后,接着会起诉第二个案子。由于第二个案子是“有同种前科”的情况下受审,很容易受到相对较重的处罚。所以几个案子在不同阶段时,要拖延第一个案子的进程,尽量要合并在一起。解释完这些内容之后,当事人终于放下了心。


案子结束后,最喜欢听这样的评价



金毅律师的想法
如今在韩国涉嫌电信诈骗,很多案子都是一个一个被起诉。此时要做好选择,要么快速审结第一个案子,等第二个案子出现之前离开韩国,要么慢慢等待,把所有案子合并在一起处理。不过,第一种方案的风险是容易被判实刑,就算判缓期执行也容易被抗诉。所以不能盲目决定方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案。此时如何与律师沟通至关重要,这一点我们是很有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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