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涉企突出犯罪、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惩治震慑的同时,各有关方面也要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打各类突出经济犯罪,特别是对涉企突出犯罪坚持“零容忍”,持续加大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近期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也是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加迫切。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在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责任重大。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出一系列“组合拳”,聚焦涉企突出犯罪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从摧毁多个职业化犯罪团伙到全链条斩断非法资金通道等,全面推进对各类涉企犯罪的打击惩治,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深入渗透社会生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其中经济犯罪,特别是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涉企犯罪,呈易发、多发势头,且日益网络化、隐蔽化、链条化、跨区域化,这类犯罪通常时间跨度较长,不但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阻碍企业健康发展,而且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和经济金融秩序。
以公安部此次发布的“安徽马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为例,马某在其经营的公司对外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对买方企业的高管、采购和生产部门有关负责人员大肆围猎,形成利益输送关系,截至案发共向全国11省(市)的34家企业50余人行贿,作案时间跨度长达7年,涉案金额达3200余万元。此案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典型,不法分子的行为不仅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而且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更不能容忍的是,其毒化行业和社会风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易滋生腐败行为和其他经济犯罪。公安部将其列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开,不仅表明了严打商业贿赂等涉企突出犯罪的鲜明态度,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有力震慑,而且也对广大市场主体起到了具体的警示和强化教育作用,即务必恪守诚信、合规经营。
防治涉企突出犯罪、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惩治震慑的同时,各有关方面也要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和遏制涉企犯罪的发生。具体来说,一要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惩治威慑。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常见多发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以及企业内部人员故意背信损害企业利益等涉企突出犯罪,聚焦打击惩治和追赃挽损集中发力,坚决遏制涉企突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二要聚力精准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结合涉企突出犯罪典型案例,针对性制发执法司法建议,推动企业加强内部规范治理和合规运行,健全刑事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涉企突出犯罪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帮助企业远离经济犯罪侵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发现涉企违法犯罪活动风险隐患,对非法开展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清理整顿,彻底铲除涉企犯罪滋生的土壤。
三要提高防治能力,强化协同联动。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形成防治合力。可探索设立涉企犯罪执法司法专门办案机构,加强涉企执法司法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惩治涉企突出犯罪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依法严打涉企突出犯罪是有效防治涉企犯罪的首要环节,也是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可以预见,随着对涉企突出犯罪打击的不断深入和打击治理成效的巩固深化,我国营商环境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将不断提升,进而在更大程度上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彭新林)
转载自:法治日报
制作:“企业-人”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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