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通报
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继续对重点区域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共查处违法经营车辆176台,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41起。
非法营运车辆处罚信息统计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详情
对于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首次违反处5000元罚款,违反两次及以上的将被处以20000元罚款。
对平台给不合规车辆派单行为,将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对出租车从业人员拒载、绕路、不文明服务、超收费等违规行为,将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们倡议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运营行为,拒绝乘坐无证运输车辆,举报电话:83638119。
转载自: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制作:“企业-人”智库
复审:科学传播实验室
设计:科学传播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