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07-17 14:25   云南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进入高发季节。野生菌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升自身健康意识。广大居民朋友们要充分利用手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认真学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强化自身健康责任意识,力求做到“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菌。特别要关注好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不断提高其防范中毒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野生菌选择需谨慎。牢记“没有吃过的不要吃,不认识的不要吃,没有把握的不要吃”三个基本原则,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民间偏方”去分辨有毒野生菌,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

三、群体用餐禁止烹食野生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医院食堂、会议集体用餐、农村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请提前向您所在的村申报、备案,以便工作人员进行指导,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关。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禁购买和售卖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急救知识要牢记心中。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提高警惕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拨打太平镇卫生院急救电话。

(二)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三)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体液,防止脱水导致休克。

(四)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五)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让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

广大居民朋友们,请您牢记:预防野生菌中毒九字诀“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

特此通告

太平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75-3033173

太平镇卫生院值班电话:0875-9920029


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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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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