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项目 || 严把入矫教育关 上好矫正“第一课” 集中入矫宣告活动

政务   2024-09-24 00:45   宁夏  

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




严把入矫教育关

上好矫正“第一课”

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入矫宣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严把社区矫正入矫“第一关”,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明身份、立规矩、守底线。9月14日,青铜峡市司法局指导司法社工对新入矫的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集中教育,扎实上好“入矫第一课”,使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认清身份,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在刑意识。

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首先介绍了社区矫正对象所犯罪行、刑事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等基本信息,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法律文书,明确了矫正小组成员和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监管要求,强调其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争取按期解除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在宣告书、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文书上签字,表示认罪服法、吸取教训,在矫正期间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思想觉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服从监管教育,积极改造。
集中宣告后,司法社工以“法治引领,社矫同行”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相关内容,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法意识,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劳动活动,有困难可以找司法所和社工,不可走极端,走向重新犯罪的边缘。

此次入矫宣告,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文案 | 余社工

图片 | 王社工

排版 | 王社工

审核 | 肖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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