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科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落实好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19〕1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组 长:孙震寰 许光日
副组长:谷永庆
成 员:王 莹
吴俊超(2021级)
李寒玉(2022级)
顾肖肖(2023级)
张卫鹏(2024级)
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班级评审小组组长:辅导员;成员:班长、团支书、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积极分子)和班级30%的学生代表组成。
1.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首先应保障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获得资助;
(2)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在我院就读的边缘易致贫、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脱贫继续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在班级助学金评定中直接认定为一等助学金。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必须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国家助学金评定资格,不能申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者;
(2)休学或退学者;
(3)弄虚作假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4)所在班级2/3以上学生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者;
(5)在规定注册时间内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者。
1.化学化工学院资助服务中心根据班级提交的评议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学生,将直接取消班级该名额,不再递补,并将相应核减班级下学年助学金名额;
2.化学化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和审批,审核通过之后由资助服务中心通知学生本人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3.各班级评定结束之后需上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模板填写)、《国家助学金个人申请书》(手写,800字左右)、《xx班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确认单》、《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记录表》、《班会总结》、《评定人员公示人员及班级人员无异议截图》;
4.班级评议结束之后要在本班先行公示,妥善处理解答有异议学生的问题。
注:各班级评定相关材料要在周六(9月28日)相关时间段交至系办一楼办公室。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