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化工学院第三十一期发展对象申报的通知

学术   2024-11-06 19:45   河南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第三十一期

发展对象申报的通知

学校党校将举办第三十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合《化学化工学院组织发展规定》要求,现将化学化工学院第三十一期发展对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作风正派,无不文明现象;

2.培养对象的培养期满一年(第57期积极分子及之前);

3.参加过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并且考评结果为合格;

4.上一学年没有不及格课程;

5.上一学年德育评定均为“优”;

6.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上推两个学期平时积分之和在3.5(含3.5)以上或最近三学期平时积分之和在4.5(含4.5)以上且不能出现一学期为0;

7.材料齐全(如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等),在校期间没有受过校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一年内未受到过院级《团学简报》通报批评;

8.符合上述1-7条件且为学院集体做出重大贡献者,取得省市级以上荣誉者或因个人使学院获得学校集体荣誉者,正在或曾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可以优先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推荐时间:

2024年116—117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化学化工学院确定发展对象个人申请表》;
2.各班团支书负责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若没有填写,不予承认;
3.所在党支部委派至少两名党员对申报人进行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
4.对申报人讨论研究,提出评估意见,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
四、推荐要求:
1.申报发展对象名额将按照学校的党员发展计划进行,学院会按照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习成绩进行排序;

2.前期没有发展的学生,本期组织发展需重新申报。

五、截止时间:

相关纸质材料请于117日晚上18:4019:20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学生会党务中心邮箱(hxhgxyzzb2012@163.com)。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4年116

化工先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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