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学术   2024-10-08 18:15   河南  
关于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24-2025
学年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凝聚力的需要。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逐级评议和推荐,确保将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
二、推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入党动机端正;

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能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乐于奉献,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21—23级需上推两学期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表现;其中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德育评定在“良”(含良)以上;且上学期平时积分在1以上(包含1);

6.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作风优良,无不文明现象;
7.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8.年满十八周岁,且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

9.符合上述1-8条件的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正在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干部,且经过干部考核在“称职”(含称职)以上;

2)曾获得省级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经过团支部认定);

3)在“向基层报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经过团支部认定);

4)对学院取得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对不符合上述1-8条件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优方案

1.个人申请

由团员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上交至团支书。

2.团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和推荐

以团支部为单位,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开展本支部“团员推优”工作,从支部团员中推荐出1—4名优秀共青团员,并由团支书将名单及推优班会记录上交至化学化工学院团委组织部。

根据我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至今的各班挂科率排名,22、23级挂科率低于30%的班级在基础名额上加1,挂科率高于50%的班级在基础名额上减1。

21级每班基础名额1名,22级基础名额2名,23级基础名额3名,24级基础名额2名。各班分配名额如下:

3.团委审定
由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优秀团员的名单,并向党组织推荐。
四、时间安排

1.10月9日—10月10日各团支部组织开展本支部“团员推优”工作。

2.10月10日下午18:00前各团支书将本支部推优班会记录、班会开展照片和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交至化学化工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hxhgxyzzb2012@163.com。

3.纸质版推优班会记录表和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于10月10日晚上18:50—19:20交至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河南科技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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