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指南
一、什么是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集成人社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旅游文化、政务服务、免税购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教育、酒店住宿、住房公积金等10个领域应用,服务覆盖身份识别、就医购药、资金发放、信息查询、缴费支付五大类别,致力为群众提供“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的居民服务“一卡通”。
二、办理条件
(一)残疾人证事项
申请人户籍须为海南省(外省户籍人员暂时仅支持残疾人证新办事项),且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未满18岁或精神、智力残疾的必须由监护人代办,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1.新办:未办理过残疾人证(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因病、交通事故或意外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残疾人证注销后需满一年才可重新申办。
2.换领: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到期换证(持证残疾人在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可申请);残损换新(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资料更新(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如姓名、住址等发生变化,需更新的)。其中2018年前目测评定的,须重新进行残疾医学评定。
3.挂失补办:残疾人证遗失的。其中2018年前目测评定的,须重新进行残疾医学评定。
4.迁移:持有效期内残疾人证。其中2018年前目测评定的,须重新进行残疾医学评定。
5.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因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评定的。其中2018年前目测评定的,须重新进行残疾医学评定。
6.注销: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失踪、死亡残疾人,批准残联应注销其残疾人证;残疾人户口迁移超过1年仍未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批准残联经核实后可注销该残疾人证;超过换证期限1年,残联正式通知后,仍拒绝换领的,残疾人证可予以注销。
(二)需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申请人的户籍须为海南省,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以下人群: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三)需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申请人的户籍须为海南省,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四)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申请人的户籍须为海南省,已满16周岁的非在校生,且已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群:
1.持有效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2.持有效残疾人证且户籍地在保亭县、昌江县、万宁市、五指山市的三级、四级的中度残疾人;
3.持有效残疾人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三级、四级残疾人(本人无需参保),若其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政府可为其父母发放补助;
4.持有效残疾人证和有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人(五保户);
5.持有效残疾人证和有效低保证的人。
三、办理事项
1.残疾人证办理(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残疾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四、办理渠道
1.线上渠道:海南政务服务网
(https://wssp.hainan.gov.cn)
②线下渠道:海南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
五、办理材料
1.打开网页搜索“海南政务服务网”或输入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
2.登录个人账号。
3.首页下滑至“高效一件事服务”专区,找到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入办事页面。
4.选择办理地点,点击“确定”。
5.阅读用户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遵守以上规定”。
6.进入选择情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情形,点击“在线申请”,系统会调用相应的校验接口对当前用户申报资格进行核验,如核验不通过则无法办理。
7.核验通过后,系统会弹窗提示授权海南金椰分核验,点击“授权”或“不授权”则可进入“基本信息”表单填写页面。
8.填写基本信息。
9.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提交界面,点击“电子证照”或“电子材料库”获取电子证照或电子材料,若无法获取的,则可通过“附件上传”自行上传申报材料。
10.快递提交页面,“是否邮寄办理结果”默认选择“否”,目前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出具电子证照,暂不支持邮寄。
11.进入提交成功界面,并生成该事项的业务办件流水号,网上申报流程完成。
申请人可在【用户中心→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件】中查看办理进度。
来源:金江镇行政审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