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琼瑶儿子陈中维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近期演出市场出现大量未经许可使用琼瑶相关名义开展的演出,均未获得任何授权。声明要求活动举办方等立即停止活动宣传、营销、售票及举办,“停止对琼瑶女士姓名及作品的全部侵权使用行为。”
声明称,委托人是作家琼瑶(笔名,本名“陈喆”)女士之子,依法有权维护琼瑶女士的姓名、肖像等人格利益及相关作品权益。
2024年12月4日,琼瑶在台湾离世,享年86岁。自1963年发表首部长篇小说《窗外》,在60余年写作生涯中,琼瑶推出了《烟雨濛濛》《庭院深深》《一帘幽梦》《还珠格格》等70多部作品,多部代表作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触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与观众的心弦,获誉“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琼瑶”。
据悉,琼瑶留下巨额版权费用,可能超过44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0亿元),且她旗下还有三家影视公司,分别为可人娱乐、怡人、仲杰。然而,琼瑶身后巨额版权归处未明。作家出版社工作人员此前曾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公司仅享有“琼瑶作品”中文简体版在大陆地区的专有出版权,“影视作品版权归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