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德县2024年度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申报的通知

民生   2024-12-30 20:10   陕西  

3点蓝色字关注“上郡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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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门滩社区东街社区发出关于绥德县2024年度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申报的通知》。

绥德县2024年度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现已开始。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予救助报销类别

(一)未参加榆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予救助报。

(二)以下人员因已享受医疗救助报销政策,均不再救助报销的类别:

1、五保、孤儿;

2、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因为第三者(如交通事故、打架等事件)伤亡或别个有补偿的。

二、予以救助报销的费用票据时间

出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需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户籍属于北门滩社区

(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且户籍在名州镇,且不是低保、五保、三类户等特殊救助人群。  

(三)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住院报销或门诊慢保报销后,累计自付金额超7000元(时限范围内可多次累计)。超出部分按照70%救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四、个人费用支出计算方式

个人费用支出=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全自费金额-超限价自费金额-先行自付金额(工作人员培训)

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

(1)农村居民人均不超过当地1.5倍(846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车5万元以下)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重病患者;

(2)城市居民人均不超过当地1.5倍(1404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车5万元以下,存款不得超35292元)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重病患者。

五、所需要报销材料

1、患者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社保卡复印件(无社保卡提供惠民一卡通,只认这两种银行卡,没有的尽快办理信合银行卡),报销结算单原件市内是住院结算单黄票,市外是普通住院结算单盖章原件(复印件或者印有保险公司已报销的字样的原件不受理),诊断证明原件。
2、附件1(本人申请,本人死亡的由代理人申请),附件2(调查人由村社区安排人调查且村社区书记也必须签字,村社区书记未签字的申请单一律不予受理,今年县纪检委介入此项救助工作,要求表内不允许涂改,并后续会核实抽查,请大家一定高度重视。)

3、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六、申报截止时间、地址

申报时间:
北门滩社区-即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
东街社区-即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
申报地址:
北门滩社区-北门滩社区
东街社区-东街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剧院对面)

注: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后果自负。

来源:名州镇北门滩社区  名州镇东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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