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砭社区通知

民生   2025-01-02 19:21   陕西  

点蓝色字关注“上郡绥德”

绥德政府广场(原武装部前)4楼有单元出售,105平米,三室二厅,拎包入住,证件齐全, 电话:18791218886


绥德县江德小学附近学区房(原土地局家属院),有三室一厅一卫单元房出售,有意者系13038967366

张家砭社区关于绥德县2024年度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申报的通知

绥德县2024年度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现已开始。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救助报销类别

一、低保、孤儿、低保边缘户、三类户医保三重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超过1万元的,自行到绥德县医保中心报(绥德西城大厦一楼医保中心)

二、特困人员(五保户)直接医院出院已经报过了,不需要再报。

三、因为第三者(交通事故、打架等事件)伤亡或个别有补偿的不报。

四、其他救助过的不再救助(退伍军人)

五、除去低保、孤儿、低保边缘户、三类户、五保户这种特殊人群以外的城乡居民:

1.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7000元(🉑累计)年最高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

2.同时满足农村人均收入不超过8460元/年,城市人均收入不超过14040元/年。

⚠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给予救助。

注意★需要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同时交上来

救助报销的费用票据时间

出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需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户籍属于张家砭社区

(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且户籍在张家砭镇,且不是低保、五保、三类户等特殊救助人群。  

(三)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住院报销或门诊慢保报销后,累计自付金额超7000元(时限范围内可多次累计)。超出部分按照70%救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个人费用支出计算方式

个人费用支出=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全自费金额-超限价自费金额-先行自付金额(工作人员培训)

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

(1)农村居民人均不超过当地1.5倍(846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车5万元以下)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重病患者;

(2)城市居民人均不超过当地1.5倍(1404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车5万元以下,存款不得超35292元)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重病患者。

所需要报销材料

1、患者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社保卡复印件(无社保卡提供惠民一卡通,只认这两种银行卡,没有的尽快办理信合银行卡),(未成年人可以提供监护人的社保卡),报销结算单原件市内是住院结算单黄票,市外是普通住院结算单盖章原件(复印件或者印有保险公司已报销的字样的原件不受理),诊断证明原件。

2、重特大疾病患者申请及授权承诺书(本人申请,本人死亡的由代理人申请),重特大疾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调查人由村社区安排人调查且村社区书记也必须签字,村社区书记未签字的申请单一律不予受理,今年县纪检委介入此项救助工作,要求表内不允许涂改,并后续会核实抽查,请大家一定高度重视。)

3、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申报截止时间、地址

申报时间:2025年1月2-2025年1月10日

申报地址:张家砭社区

注: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后果自负。

来源: 张家砭镇张家砭社区

精彩回顾:绥德4家社区发出重要通知

上郡绥德
古上郡,今绥德。关注一个号,了解一座城,感受魅力绥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