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邓州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选聘计划
本次市直单位共选聘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名额见附件。
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邓州市25个乡镇(区)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外,以“邓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内容为准)。
(二)选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乡镇(区)工作满5年以上(时间截止至报名之日);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单位统一组织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不选报具体单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区)党建工作办公室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
4.资格审查地点:邓州市人社局
由各乡镇(区)将初审后的报名材料汇总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组成的审核组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选岗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单位。拟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后放弃或未到选聘单位报到的,取消选聘资格,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不得提拔使用。
公示与选聘
拟选聘人员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本次公开选聘乡镇(区)工作人员到市直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377-60332262(派驻纪检组)
来源:邓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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