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闽e站丨守护青春 检护成长

政务   2024-12-05 15:42   福建  

在青春的花园里,孩子们应尽情绽放欢笑,追逐梦想。然而,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永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项工作,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法润“未”来,撑起法律保护伞

近日,永泰县检察院成立青年干警“法治宣讲团”,分别前往永泰县青云中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大洋中心小学、城关中学、葛岭中学等中小学开展防性侵讲座,受众学生3000余人。通过真实案例及现场互动,向学生普及身体隐私部位的概念、性侵害的常见形式以及如何预防性侵害、遭遇性侵害该如何处理等知识。让学生们了解性侵害不是必须要有身体接触,通过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也是性侵害;性侵害的实施者也可能是女性、熟人等,男生也可能成为性侵害的被害者;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行为,不论幼女是否自愿,都可能涉嫌强奸罪。


检教联动,织密校园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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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多为未满14周岁在校生,学校防性侵教育薄弱等问题,永泰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开展防性侵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并就督促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开展适宜的性教育等达成磋商意见。随后县教育局向辖区内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通过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积极落实磋商内容,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同时,县检察院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宣讲,介绍该制度的适用情形,如何报告、不报告的法律责任等,增强了老师们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


以爱之名,共筑家校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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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学校,是孩子成长路上的两大重要支柱。近日,永泰县检察院干警为青云中学全校家长做《家校共育 法领成长》法治宣讲,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相关条款的解读,加强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多元救助,温情守护促成长

永泰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人案件时,承办检察官通过与被害人家长沟通得知该名未成年被害人在被性侵后有焦虑、抑郁等倾向,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了县妇联对接福州市阳光天使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专业心理咨询师,为被害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同时针对被害未成年人家长就如何与孩子沟通相处,如何处理自身及孩子的负面情绪提出了指导。同时,永泰县检察院拓宽妇女儿童保护渠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站”,设立专用接待窗口受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控告、申诉、举报;与县妇联联合制定《永泰县“检察+妇联”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做实做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下一步,永泰县检察院将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方法,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检察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稿丨陈姗

编辑丨严彬

永泰检察
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推进检务公开,提供法律服务,拉近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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