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娱领域执法指导案例+1!

文摘   2024-11-13 20:49   江苏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2024年度文娱领域执法指导案例,全省7件入选,我市办结的“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案”成功入选,该案也是我市查处的首起擅自出售演出门票案件



2024年2月,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商业广场正在搭建马戏团表演场地,经调查取证,演出举办单位在未取得《昆山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前提下通过短视频平台预售门票,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演出市场的持续升温,部分违法违规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案执法人员通过多次网络巡查和现场踏勘,在严格执法监管的同时加强行政服务,指导当事人依法依规经营,找好行政执法“力度”和“温度”的平衡点,助力当事人在正式演出前取得《昆山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保障了该演出活动在春节期间的顺利举办。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省文旅厅关于深化文娱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围绕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既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也科学运用人性化执法,加强行政指导和普法宣传。



截至目前,办结文娱领域相关案件33起,取缔无证经营场所5家,处罚没款共计291423元。开展全市文娱场所教育培训1场,执法骨干赴区镇培训4场。制作文娱领域常见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品,组织普法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场所等系列线下普法活动8场,开展线上有奖答题1场,普发宣传短信25万条,发布文娱领域“以案说法”典型案例4期,利用有线电视和智慧昆山APP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次共28天,覆盖电视端和手机端用户共315万人次,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努力实现“守底线”与“促发展”相结合,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供稿 | 执法大队
审核、发布 | 局办公室


昆山文体广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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