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商务方向)(第一批次)申报指南

文摘   2024-08-20 17:24   上海  

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商务方向)(第一批次)申报指南





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切实发挥消费对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根据《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沪商规〔2024〕3号)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资金支持范围



(一)商旅文体展联合促消费活动项目


支持商旅文体展活动组织单位、专业服务机构、社交平台等市场主体,在大型主题活动期间联合举办商业营销、餐饮休闲等促消费活动。


(二)离境退税项目


支持离境退税商店购置离境退税业务的计算机、打印机、护照验证机等设备,在店堂内外宣传离境退税政策,张贴、悬挂退税引导标识等。


(三)消费环境国际化品质项目


支持本市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特色街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商业综合体、专业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新建或升级多语种服务咨询台、多语种标识标牌系统、行李寄存设备等国际化、便利化、多语种消费服务设施及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指引编制等。


(四)高能级展会项目


支持引进首次在沪举办的世界商展100强、UFI认证展会等国际知名展览项目以及首次在沪举办的、展览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展览项目。支持在1月、2月举办展览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或日均入场人次不低于5万人的大型展览项目。


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内实施。同一申报单位可分别申请商旅文体展联动资金中不同方向项目,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不同类型。同一申报单位累计获得商旅文体展联动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出台配套政策安排支持资金。




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第一批次)申报书》等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各具体支持方向申报细则。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如出现伪造资料虚报冒领情况,经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或结果,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电子材料为纸质材料的扫描件,提交介质为U盘(一份)。




申报方式



(一)商旅文体展联合促消费活动项目、消费环境国际化品质项目


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2.区级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初审结果和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商务委。


3.市级审核。市商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支持项目和金额,并向社会公示。


(二)离境退税项目


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2.区级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初审,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初审结果和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商务委。


3.市级审核。市商务委会同市税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支持项目和金额,并向社会公示。


(三)高能级展会项目


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上海市会展业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市级审核。市商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支持项目和金额,并向社会公示。




申报咨询



(一)商旅文体展联合促消费活动项目


联系人:

罗老师23110672


(二)离境退税方向


联系人:

胡老师23110673


(三)消费环境国际化品质项目


联系人:

罗老师23110672


(四)高能级展会项目


联系人:

柳老师23110762

周老师68385319


(五)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附件:

1.商旅文体展联合促消费活动项目申报细则

2.离境退税项目申报细则

3.消费环境国际化品质项目申报细则

4.高能级展会项目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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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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