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公安反诈周报
(2024.9.27-2024.10.3)
9月27日至10月3日,泰兴公安累计接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7起,其中:冒充熟人诈骗、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各3起,各占比17.65%;刷单返利诈骗、虚假网络贷款诈骗、关闭百万保险诈骗、虚假服务诈骗、婚恋交友诈骗各2起,各占比11.76%;冒充公检法诈骗1起,占比5.88%。
本周,案件发生的主要镇街:延令街道10起,占比58.82%;黄桥镇3起,占比17.65%;济川街道、姚王街道、虹桥镇、广陵镇各1起,各占比5.88%。
近日,诈骗分子通过FaceTime视频电话联系泰兴市民李女士,自称系反诈中心的民警,现查明李女士已开通“微粒贷”,如不及时关闭将会影响个人征信且会面临被诈骗的风险。随后,李女士询问对方如何关闭,对方称李女士只需把名下所有存款转至官方“安全账户”即可将“微粒贷”注销,到时李女士转账的钱款会全额自动退回。李女士信以为真,便按照对方要求向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多次转账,损失共计47400元。
1.冒充身份主动联系受害人
诈骗分子会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微粒贷客服、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等身份主动联系受害人。
2.准确说出受害人信息,获取信任
为了获取受害人信任,诈骗分子会利用非法渠道获取的受害人个人信息,在聊天中准确报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贷款等信息,进而实施精准诈骗。
3.以“影响征信”为由,让受害人恐慌
当受害人放松警惕后,诈骗分子谎称受害人开通的“微粒贷”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合,需注销账号,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会被诈骗。
4.要求转账完成“清零和销户”
诈骗分子称可以帮助受害人完成“清零”和“销户”,于是要求受害人将所有资金打入指定账户,有时甚至会要求受害人开启手机屏幕共享操作转账,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发 布:胡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