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快递、外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长效常态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苏公交〔2021〕50号)要求和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部署,现根据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全市快递、外卖企业2024年9月份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统计结果,评测出2家“红榜”企业、2家“黑榜”企业。
泰兴交警将持续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进行集中整治,请快递、外卖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所属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坚决遏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
发 布:胡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