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公安反诈周报(第57期)

文摘   2024-10-25 16:35   江苏  

泰兴公安反诈周报

(2024.10.18-2024.10.24)


01
电诈类型

 10月18日至10月24日,泰兴公安累计接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4起,其中:虚假服务诈骗5起,占比35.71%;刷单返利诈骗3起,占比21.43%;婚恋交友诈骗2起,占比14.29%;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虚假网络贷款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各1起,各占比7.14%。
02
辖区分布

本周,案件发生的主要镇街:延令街道7起,占比50.00%;黄桥镇、珊瑚镇各2起,各占比14.29%;济川街道、曲霞镇、滨江镇各1起,各占比7.14%。

03
受骗人员情况

从受骗人员性别看,男性5人,女性9人。

受骗人员年龄看20-30岁1人,占比7.14%;30-40岁2人,占比14.29%;40-50岁5人,占比35.71%;50岁以上6人,占比42.86%

04
典型案例

简要案情




近日,诈骗分子微信联系泰兴市民孙女士,冒充泰兴某中学老师的身份找孙女士帮忙装裱字画,并给付一定的装裱费用。待取得孙女士的信任后,对方又联系孙女士,谎称所在学校急需采购一批单人床,但校领导和供货商有矛盾不方便联系,让孙女士充当中间商,先行向供货商订购并垫付款项,待交易成功后学校会出账还款。孙女士心想只是帮个忙,还可从中赚差价,于是便按照对方要求添加了“供货商”微信并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损失共计80000元

诈骗套路分析





1

伪 装 身 份



骗子冒充学校或政府工作人员、部队军警后勤等特定身份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联系商家,提出购买床铺、快餐等物资需求获取信任。



2

指 定 路 径



骗子谎称还需采购一批商家短时间无法制作或采购的特定物资,以“不方便联系供货商”“可赚取差价”为由诱导商家代其联系虚假“供货商”采购。



3

收 款 跑 路



骗子发送虚假转账截图,以“延迟到账”为由催促商家将定金或货款先垫付给“供货商”,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提示



各位商家如遇大额订单

千万要留心

尤其是要求定向采购

“先垫款、后结算”

要第一时间确认对方真实身份

另外

国家机关、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采购物资

有专业、规范的流程和渠道

只要陌生人要求垫付货款

基本可以判定是骗局

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

请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来   源:政治处、反诈中心
审   核:李安明

发 布:胡   帅


泰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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