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财政局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着力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落在实处。
一是在抓好常态化督促提升的同时,持续夯实绩效问题整改落实跟踪机制。按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落实举措-整改提升”的总要求,全面梳理部门和财政重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重点评价问题反馈台账,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反馈,督促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于财政重点评价的项目,且评价结果在“良”(含)以下的被评价对象,要求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0日内,根据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作用,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针对不同绩效评价结果,分类分档与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依据评价结果相应保障、扣减、取消项目预算,逐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刚性约束,助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促使各部门以结果为导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徽县财政局)
监制:李海元 审核:苟鹏泽 编辑:李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