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两个《实施办法》 推动“巡财”“财审”贯通协调、凝聚合力

政务   2025-01-02 11:43   甘肃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有关任务和要求,在2023年会同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基础上,近期,甘肃省财政厅与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共同研究,制定出台《甘肃省巡视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信息沟通、协同监督及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提供制度支撑。


一、强化政治站位,突出政治监督。牢牢把握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两个《实施办法》均明确,切实把推动和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放在首要位置、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纪律要求执行落实情况的协同监督力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形成相互支撑、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协同监督工作格局。


二、畅通贯通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坚持把信息沟通作为推动监督贯通协调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手段,两个《实施办法》均指定了落实“巡财”“财审”监督贯通协调的牵头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做好信息交流、工作会商、问题整改及结果反馈等具体工作,并明确通过加强对口联系、会商会议等多种方式促进常态联络、信息互通,特别对涉及重点领域的监督事项,要求召开专项会商会议,集中力量共同研究、统筹推动。


三、立足主责主业,深化协同监督。围绕发挥各自监督优势,合力推动协同监督走深走实,两个《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监督计划协同、监督资源统筹、专业力量支持等具体措施,明确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充分吸纳彼此意见建议;在开展专项监督时,相互提供专业咨询、专业意见和专业力量支撑,必要时开展联合监督。同时,特别强调完善监督信息数据采集和融合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


四、优化机制建设,推进成果共享。突出监督成果转化运用和共享共用在协同监督中的重要地位作用,两个《实施办法》具体明确了问题整改互促、成果转化运用及监督结果互认等工作机制,尤其对监督发现的普遍性、反复性问题,以及监管盲点、政策堵点、机制淤点等问题,要求共同剖析症结所在,推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合力提升监督成效。同时,要求将彼此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各自领域考核评价重要内容,督促整改落实,形成监督闭环,确保协同监督互促互进、取得实效。

(来源:甘肃省财政厅


监制:李海元     审核:苟鹏泽    编辑:李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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