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保定主城区教育部门最新发布

民生   2025-01-09 19:23   河北  

来源河北青年报保定播报
 

竞秀区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入学机制,参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联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保教发[2022]66号),现就竞秀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入学资料
招生范围:竞秀区户籍或持有竞秀区居住证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资料:竞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仅小学报名时提供);非竞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居住证。经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户籍至少三年不得迁移。
二、竞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竞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申请入学,经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
1.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明(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2.参照执行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处(至少父亲同在户口簿)或外祖父母处(至少母亲同在户口簿)落户,其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且常年同住。
3.片区学校安置以上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后,仍有空余学位,按户籍迁入时间顺序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仅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户籍地房产,且在户籍地居住;一套房产落户多个家庭的,当年片区学校仅提供一个学位。此类情况根据空余学位数量按户籍迁入时间排序入学,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通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12月27日。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竞秀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2〕15号)要求,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在竞秀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时,必须持有随迁子女本人及监护人在竞秀区公安部门取得的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凭居住证办理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
尚未办理居住证的家长及适龄儿童少年务必于2025年1月3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确保2025年7月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居住证。
四、特别提醒
申请在片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不作为入学条件,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请各位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机构和个人的虚假承诺,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入学。
竞秀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电话:0312-3089212

莲池区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莲池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参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联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保教发[2022]66号)执行,现就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莲池区户籍或莲池区居住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二、入学办法
(一)莲池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1.区属中小学
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
①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明(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②参照执行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处(至少父亲同在户口簿)或外祖父母处(至少母亲同在户口簿)落户,其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且常年同住。
③片区学校安置①②之后,仍有空余学位,按户籍迁入顺序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的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仅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户籍地房产,且在此户籍地实际居住;一套房产落户多个家庭的,当年片区学校仅提供一个学位。以上情况根据空余学位数量按户籍迁入时间排序入学。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此政策首次发布之日,即2023年12月26日。
2.市直属学校(保定十七中、保师附校、保师附小)
严格执行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自规局联合印发的《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联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保教发【2022】66号)各项要求。文件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仅具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情况或一套房产落户多个家庭的,当年学校仅提供一个学位的情况,均需按照户籍迁入时间顺序排序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该文件发布之日,即2022年12月27日。
(二)莲池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2〕15号)要求,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在莲池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时,必须持有随迁子女本人及监护人在莲池区公安部门取得的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凭居住证办理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
三、特别提醒
莲池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将严格审核,必要时入户调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户籍至少三年不得迁移。
非莲池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尚未办理居住证的,务必于2025年1月3日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或者选择下载“冀时办”App、微信关注“保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公众号,在网上自主申报居住登记,确保2025年7月前取得居住证。
申请在片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请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虚假承诺。
如有问题请咨询莲池区教体局教育科,电话:0312-5078778(工作时间)。
高新区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参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联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保教发[2022]66号),现就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入学资料

1.招生范围:高新区户籍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资料: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仅小学报名时提供);非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居住证。

二、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申请入学,经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        

1.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明(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处(至少父亲同在户口簿)或外祖父母处(至少母亲同在户口簿)落户,其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且常年同住。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2〕15号)要求,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在高新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时,必须持有随迁子女本人及监护人在高新区公安部门取得的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凭居住证办理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尚未办理居住证的家长及适龄儿童少年务必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确保2025年7月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居住证。

四、特别提醒

申请在片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按照高新区报名入学时间流程,网上报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不作为入学条件,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请各位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机构和个人的虚假承诺,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入学。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电话:0312-332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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