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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赵 伟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贾东旭 高级宏观分析师
侯倩楠 宏观分析师
摘要
11月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提出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指向新一轮大规模化债开启。回顾过往数轮债务化解,本轮有何不同,重点或在哪些领域?本文梳理,供参考。
历史上的大规模债务化解方式?综合施策,涉及降成本、债务减记、提高现金流等举措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历经数轮。2014年开始的首轮“化债”主要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通过发行置换债将其“显性化”等。第二轮隐债化解重点针对财政实力较弱的县区债务,依然主要采用置换债券化解试点县的隐性债务。第三轮隐债化解自2020年底开启,以发行特殊再融资券的方式置换地方隐性债务。第四轮化债工作自2023年7月后开启,对债务压力较大地区给予特殊再融资债额度置换隐债成为主要化债方式。
数轮债务化解方案多举措结合、协同发力,总结而言或涉及三类举措。其一,降低成本类举措,缓解当前付息压力,包括置换低息债务、展期降息等。其二,债务减记类举措,在严格遏制增量的基础上,降低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其三、提高现金流类举措,缓解现金流压力,包括盘活存量资产、转让部分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推动城投平台产业转型等。
本轮化债的“变”与“不变”?仍以债务置换为主,高压监管不变,思路或更有针对性
新一轮大规模化债工作即将开启,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地方债务限额调整用于置换隐性债务。根据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指引,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从监管思路看,隐债“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不变,且隐债监管协同力度相较过往有所加码。最新财政部隐债问责典例显示,隐债监管与其他监管贯通协调,形成合力,“隐债问责”主体细化至地方事业单位,问责行为深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
从化债思路看,本轮大规模隐债化解思路或更有针对性,解决拖欠企业款项问题重要性明显提升。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强调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等。新一轮大规模化债中,解决拖欠企业款项问题或是重点。
新一轮化债,哪些领域或是重点?黑龙江、天津等或需重点支持,基建环保等或更受益
当前,部分地区债务偿付压力已快速攀升,债务化解或较难仅凭自身财力完成,或需化债资源重点支持。随着土地财政持续低迷,地方债务付息压力明显增加,2023年地方专项债付息额占其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超11%;同时,城投债“借新还旧”现象普遍,贵州等地2023年城投债“借新还旧”比例达100%。
具体地,从隐债规模和债务付息压力视角看,中西部部分地区债务化解压力或较大,或需重点支持。2023年,天津等城投平台带息债务规模较其综合财力比例较高,或需债务置换重点支持;黑龙江、天津等专项债付息规模占其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较高,甘肃等地专项债付息规模增速较快,或指向除隐性债务置换外,可能采取转移支付等方式综合缓解付息压力。
从本轮化债重点解决拖欠企业款项视角看,军工电子,环保基建、医药商业等行业可能更受益于本轮化债推进。2023年年报数据显示,装修装饰、医药商业、专业工程、基础建设等行业应收款项占净资产比重居前;军工电子、环境治理、轨交设备等行业应收账款周转较慢。
风险提示
经济变化超预期,政策超预期。
报告正文
1、一问:历史上的大规模隐债化解方式?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历经数轮。2014年开始的首轮“化债”主要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通过发行置换债将其“显性化”等。2015年至2018年间,置换债发行规模超12万亿元,基本将2014年底的不规范存量债务置换完毕。根据财政部披露,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90%以上是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平均成本在10%左右,2015年之后,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大规模置换债券,将被置换的存量债务成本从平均约10%降至3.5%左右,预计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2000亿元 。
第二轮隐债化解重点针对财政实力较弱的县区债务,依然主要采用置换债券化解试点县的隐性债务。2019年11月,第一轮全国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开始,主要选取贵州、云南、湖南、甘肃、内蒙古、辽宁六省省份。本轮隐性债务化解中,财政部开始更多地强调:各债务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和债务结构,采取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资产、其他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盘活存量资金、处置政府闲置资产等多种方式化解隐性债务。
第三轮隐债化解自2020年底开启,本轮化债以发行特殊再融资券的方式置换地方隐性债务、达到降低成本、拉长期限的作用。2020年12月,部分再融资券募资用途中开始注明“偿还存量债务”、或与化解隐性债务、缓解债务偿付压力等有关。且伴随“清零”试点省市扩展等,再融资券成为“化债”重要途径之一。2021-2022年期间,北京、上海、广东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实现部分地区隐债清零。
第四轮化债一揽子债务化解工作自2023年7月政治局会议后开启,对债务压力较大地区给予特殊再融资债额度置换隐债成为本轮化债的主要方式。2023年四季度,全国28省市发行约1.39万亿元特殊再融资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明显高于过去三年近4200亿元的平均发行规模;其中,一般债发行占比近七成,高于2021、2022年46%、21%的占比;贵州特殊再融资债发行规模居前、近2300亿元。
数轮债务化解方案或多举措结合、协同发力,总结而言或涉及以下举措:其一,降低成本类举措,缓解当前付息压力,具体包括置换低息债务、展期降息等。其二,债务减记类举措,在严格遏制增量的基础上,降低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具体包括债务清算、重组、部分债务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等。其三、提高现金流类举措,以缓解现金流压力,具体包括盘活存量资产、转让部分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推动城投平台产业转型、培育其自身“造血能力”等。
2、二问:本轮化债 的“变”与“不变”?
新一轮大规模化债工作即将开启,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地方债务限额调整用于置换地方隐性债务。根据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指引,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根据2023年大规模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参考,化债额度或更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且发行期限拉长。
从监管思路看,隐债“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不变,且隐债监管协同力度相较过往有所加码。最新财政部隐债问责典例显示,其通报典例源自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检查,或指向隐债监管与其他监管贯通协调,形成合力。财会监督与隐债监管合力贯通下,本次“隐债问责”主体细化至地方事业单位,问责行为深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基于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检查,本轮隐债问责主体,首次出现公办学校。同时,本次通报问责行为更为深入,包括公办学校违规“以租代建”建设新校区,地方财政局名义退回资本公积、实则违规融资等行为。
从化债思路看,本轮大规模隐债化解思路或更有针对性,解决拖欠企业款项问题重要性明显提升。2023年下半年以来,解决拖欠企业款项的问题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强调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等。因此,新一轮大规模化债中,解决拖欠企业款项问题或是重点。
3、三问:新一轮化债,哪些领域或是重点?
当前,部分地区债务偿付压力已快速攀升,债务化解或较难仅凭自身财力完成,或需化债资源重点支持。从债务偿付视角看,随着土地财政持续低迷,地方债务付息压力明显增加,专项债尤为明显,2023年地方专项债付息额占其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超11%;同时,城投债“借新还旧”现象普遍,贵州、宁夏、青海2023年城投债“借新还旧”比例达100%。
从隐债规模和债务付息压力视角看,中西部部分地区债务化解压力较大。从2023年各地城投平台带息债务相对规模来看,天津、江苏、浙江、广西、重庆等地城投平台带息债务规模较其综合财力比例较大,或受债务置换政策重点支持。从付息压力看,2023年黑龙江、天津、青海等地专项债付息规模占其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较高、超35%,甘肃、河南等地专项债付息规模增速较快、超20%,指向除隐性债务置换外,可能采取转移支付等方式综合缓解付息压力。
从解决拖欠企业款项视角看,军工电子,环保基建、医药商业等行业可能相对更受益于本轮化债推进。基于本轮大规模化债对缓解企业拖欠款项问题的重视,若以企业应收款项占比(应收账款和票据与长期应收款之和占净资产比重)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衡量各行业被拖欠款项程度,则2023年年报数据显示,装修装饰、医药商业、专业工程、基础建设等行业应收款项占比净资产比重居前、超80%;军工电子、环境治理、轨交设备等行业应收账款周转较慢,周转天数超150天。上述行业可能相对更受益于本轮化债推进。
风险提示
经济变化超预期,政策超预期。
THE END
+报告信息
内容节选自申万宏源宏观研究报告:
《“十万亿”隐债置换,如何理解?》
证券分析师:
赵 伟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贾东旭 高级宏观分析师
侯倩楠 宏观分析师
发布日期: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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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一、最新政策文件要点解析
1. 关于35、47、14及134号文政策梳理与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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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1. 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2. 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重点省份的操作要点)
3. 挖掘和规划有经营收入的项目(自求平衡与资源补偿)
4. 区分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
5. 授权开发+做大做强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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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能以土地出让金融资,以土地的最终产出规划项目并融资
8. 大基建时代融资和收益自平衡
9. 政府采购的合规融资模式
10. 如何识别包装企业投资项目?
11. 如何定义垫资及垫资与投资的区别,如何合规操作“软垫资”“硬垫资”
12. 如何有效利用公共资源谋划策划项目的要点与案例(包括土地资源、土地指标资源、砂石土等矿产资源、碳权资源、林权资源、水权资源等)
13. 财政部隐债案例公布后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以租代建” “建办分离”融资合规模式解析
14. 平台公司授权经营模式转型及市场化融资实务
15. 企业市场化投资基建项目模式(投资人+EPC)实务案例解析
16. 新政下(17号令)特许经营模式实务及融资要点解析
模块三、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
1. 我国专项债市场的发行沿革、市场规模和限额管理
2. 专项债最新政策解读:募投领域和资本金适用范围的扩大化、三个优先和三个尽量等要求的灵活应用
3. 新增专项债申报策略和案例分析:准备工作的关键点、自求平衡项目包装策略、一案两书的编制要点、发改和财政系统审核的关注点等
4. 专项债券的审计重点、合规性分析和规范使用要点
5.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与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对比分析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要点及用作项目资本金投资及案例
1. 2025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 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分析
3. 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作资本金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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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作项目资本金典型案例分析
模块四、新质生产力产业园区投融资实操与合规招商运营
(一)新质生产力产业园区投融资模式与落地实操
1. 做地模式:操作要点及石家庄、杭州、广州国企筹资做地的合规性、可融资性分析
2. 专项债模式:两种模式介绍及相关案例分享
3. 土地一二级开发分段+联合模式:长沙相关政策及操作案例分享
4. 二级赎买一级模式与二级补偿一级模式:政策依据、操作要点及如何市场化融资
5. 反向委托(或反向购买)模式:如何实现一二级联动融资及案例
6. 认购基金+施工总承包模式
7. “基金+基地”双轮驱动的产业投资模式:基金不仅投向产业园区进行土地及产业物业开发,同时还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型创新企业
(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招商引资模式的转型
1. 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招商引资的启示
2. 产业基金投资,以投促引
3. 国企市场化投资建设高标准产业园区,市场化招商服务
4. 打造创新孵化平台
5. 财税奖励转化为产业发展服务费
6. 优化人才引进培育政策
7. 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8. 出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相关招商引资政策
(三)基金参与新质生产力招商项目的创新模式
1. 定增基金+上市公司招商模式及案例
2. 国资+基金+产业的运作模式及案例
3. 产业园区“基地+基金”运作思路及案例
4. 产业链基金+投贷联动招商模式
5. 并购基金+重组招商模式
6. 合肥、深圳、苏州资本招商模式分享
7. 区县级资本招商模式探讨及案例分享
模块五、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联动自平衡模式介绍
1. 城市更新模式
2. TOD、EOD、IOD模式
3. 矿山生态修复自平衡模式
4. 砂石资源自平衡模式
5. 什么是M0用地?什么是M9用地?有哪些支持政策?如何融资
模块六、城中村改造及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模式及难点问题解决
(一)城中村改造政策要点
1. 城中村改造与棚改的区别
2. 城中村改造与房地产及房地产新模式构建的关系
3. 什么是低效用地再开发,171号文有哪些支持政策
4. 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要点解读
5.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6. 《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文)要点解读及再贷款等相关配套政策解读
(二)城中村改造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
1. 通过做地模式推动城中村改造(包括做地工作如何分工、土地如何征收、资金如何支付、人员如何安置、如何合规融资)
2. 通过政府回购安置房推动城中村改造
3. 通过“房票安置”推动城中村改造
4. 通过一二级分段+联合开发模式推动城中村改造
5. 通过低效用地一二级联动推动城中村改造
6. 通过工业上楼推动城中村改造(一二级联动模式)
7. 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城中村改造
(三)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模式
1. 配售型保障房投融资的主要模式
(1)政府采购模式实务与案例解析
(2)授权模式及投资人+EPC自平衡投融资模式实务与案例解析
(3)专项债模式
(4)收购开发商的存量房或地用作配售型保障房投融资模式
2. 配租型保障房投融资的主要模式
(1)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模式
(2)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模式
(3)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模式
(4)房地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模式及案例
(四)城中村改造及保障房项目资金来源
1. 财政资金(包括中省补贴及超长特别国债)
2. 专项债
3. 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央行投放PSL审贷的主要条件)
4.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5. 金监局对商业银行为城中村及保障房提供贷款的要点
6. “专项债+银行贷款”收购房企存量土地
7. 改造主体自筹
8. 社会资本出资及参与模式
9. 商业银行如何介入城中村改造及保障性住房项目
模块七、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实务
1. 城市更新项目政策梳理及63号、30号文的应对措施
2. 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及操作流程分析
3. 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操作模式分析
4. 城市更新项目的收益构成及主要来源
5. 城市更新项目运作的核心及要点(人产城融资)
6. 城市更新项目“留改拆”的内涵和几个评判维度
7. 城市更新项目中地方平台公司的角色及社会资本方的选择
8. 城市更新片区级项目的策划要点(均一性)
9. 城市更新项目如何实现自平衡?平衡不了如何操作
10. 一级开发和无收入项目资金解决途径
11. 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的解决方式
12. 城市更新基金的设立及操作实务
13. 城市更新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如何解决
14. 地方政府如何筹划城市更新
15. 金融机构如何开展城市更新融资(分段融资还是一二级联动)
16. 建筑企业如何获取城市更新工程
17. 城市更新项目可采取的投融资模式及案例解析
(1)棚改自平衡模式
(2)二级带一级模式
(3)融资地块自平衡模式
(4)土地权利归宗模式
(5)权利人自主改造模式
(6)土地权利人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模式
(7)存量用地房屋转型升级
(8)轻重资产并购更新模式
18. 城市更新项目收并购实务及案例
19. 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模式案例分享
(1)城市更新项目融资的特征(一二级如何联动)
(2)银行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要点
(3)城市更新项目各阶段商业化的融资方案设计
(4)资金的接续、滚动开发与峰值的设定
(5)案例分享
模块八、地方政府“股权财政”转型实务
1. 股权财政作为土地财政下滑的补充实践
2. 股权财政体现方式分析(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注入资本金类项目资金、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国资股权投资等)
3. 股权财政主要运作模式及实践案例
4. 股权财政投资注意的问题及风险防范
5. “拨改投”运作实务及案例分享
模块九、城投公司从“融资端”向“投资端”转型
1. 城投公司产业投融资的运作模式及案例
2. 城投公司产业基金的运行实务及案例解析
3. 城投公司母基金运行模式及实施案例
4. 城投公司产业基金的资金来源及合规融资渠道
5. 城投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模式、存在问题与解决思路
6. 城投公司跨省联合成立产业基金及案例
7. 各地城投公司参与产业基金运作典型案例分享
2024年11月21日-24日 成都市 (21日全天报到)
2024年12月18日-21日 深圳市 (18日全天报到)
2025年01月16日-19日 北京市 (16日全天报到)
联系人:张鹏飞
手 机:13718710171(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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