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传征信新规,称征信记录由原来保留5年改为3年,传播内容极具迷惑性。详细内容如下:
01 网传2024年征信新规
假的 假的 假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郑重声明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郑重声明,目前并没有发布此类新规定。征信中心强调,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才予以删除。这一规定依然是当前征信管理的有效依据,并没有任何改变。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虚假信息的背后,是不法中介为了达到自身营销目的而进行的恶意散播。他们企图利用公众对征信信息的关注和重视,制造不实言论来诱导社会公众,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对公众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干扰了公众对征信政策的正确理解,也可能对金融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甄选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