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政务   2025-01-10 10:11   广西  


桂平市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桂平市开展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和选聘职位

竞争性转任: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职位4个共4人。

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职位12个共12人。

具体职位信息详见《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计划表》。

二、转任和选聘范围

竞争性转任:桂平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公开选聘:桂平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的转任和选聘范围详见《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10日);选调生还要符合《广西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有关选调规定。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副科级领导干部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近五年年度考核两次优秀以上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任职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10日),或对转任和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近5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转任(选聘)后构成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符合转任和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转任和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将《桂平市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等以下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gpssb2007@163.com,邮件和报名材料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公开选聘)+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例如:竞争性转任<公开选聘>+XX单位+张三)”;现场报名的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交到桂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地址:桂平市西山镇城北街117号)。

1.本人签字确认的《桂平市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

3.个人工作总结(电子版),主要包括近3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转任和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转任(选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转任(选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转任(选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转任(选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由桂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桂平市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参加笔试。

(五)面试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2的比例,按照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转任(选聘)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七)公示
桂平市委组织部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选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选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各职位的人员岗位安排,将结合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及专业方向进行,报考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
(二)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转任(选聘)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桂平市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三)违反转任和选聘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324667。
    
附件:
1.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计划表        
2.桂平市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桂平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月9日        

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计划表 




主管| 中共桂平市委宣传部
出品| 桂平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 桂平党建
编辑| 黄必盛

责编| 陈容容

审核| 李国贤

签发| 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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