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为了有效发挥人工增雨作业在增雨抗旱、降低森林防火压力、生态修复、改善空气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适宜天气条件均可能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需求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地点:设在紫荆镇、蒙圩镇、南木镇、社步镇、石龙镇、木根镇,其周边乡镇也可能受作业安全影响。
三、作业装备:人工增雨作业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火箭弹采取塑钢制作,弹长145厘米,直径8厘米,弹身写有“WR—98型增雨弹”字样。
四、安全注意事项: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群众请勿靠近,不得妨碍作业。火箭弹正常工作时,火箭弹头与弹身在空中分离,随同降落伞一起落地,弹身长110厘米,没有残留危险物品。若群众发现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报我中心(桂平市气象局)处理,不能擅自处理,以免造成危害。因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火箭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桂平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联系电话:3382411、3398206。
责编| 陈容容
审核| 李国贤
签发| 覃 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