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案例——曹某欠付借款案
一、案例背景
原告王某与被告曹某系朋友关系,因双方关系较好,曹某多次请求王某替其偿还信用卡欠款,总计金额12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曹某偿还王某欠款12万元及相应利息。但曹某在判决生效后,不仅未履行还款义务,反而玩起了失踪。
二、执法过程
(一)立案执行
2023年4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向曹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法院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被执行人接听后拒绝与法院沟通,直接挂断电话。
(二)财产调查
执行法官通过查询曹某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发现曹某只有银行账户存款548元,名下无不动产及车辆。
(三)寻找被执行人
由于曹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采取了多种措施寻找曹某,前往曹某的户籍所在地、原居住地等地进行调查,寻找曹某的踪迹。协调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曹某的下落。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法院始终未能找到曹某,且曹某的手机始终拒绝接听,无法联系。
三、采取强制措施
(1)限制高消费:执行法官依法对曹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
(2)列入失信名单:将曹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布。
虽然曹某始终未能找到,但法院并未放弃对该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定期对曹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复查,并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曹某。
四、案例结果
本案因执行期限已至,承办人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2024年9月,曹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我被限高、拉黑了,现在我什么都干不了了,我给对方凑了55000.00元,剩余部分分期给付”。王某同意先给付55000元,剩余部分达成长期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五、案例启示
法律意识:被执行人应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逃避执行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加重法律后果。
法院执行:即使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法院也会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寻找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监督: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供稿:李青菓
编辑:孟鑫
一核:李青菓/二核:布和/三核:牛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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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李 欣 赵宇程(实习编辑)
二审:李明慧
三审:那仁格日勒
终审:马建东
来源:多伦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