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百问百答】(二十九)听说参加居民医保有“奖励”?

健康   2024-12-02 17:50   广西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因此很多人都在说参加居民医保有“奖励”。小编为大家收集了这个“奖励”的相关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和职工医保不同,以往居民医保没有累计缴费年限的待遇奖励,缴费一年享受一年。因此,在每年的参保缴费工作中都会存在居民断保的情况。为了鼓励居民连续参保,《指导意见》规定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4年及以上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一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于健康人群的参保,《指导意见》也给出“奖励”,对当年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指导意见》对“奖励”额度也有比较明确的指导: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分别不低于1000元,二者可以叠加,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如果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但只要连续参保,则连续参保的激励额度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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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


贺州广济医院
贺州广济医院,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平桂工人医院,是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贺州市120急救中心网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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