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老人街头摔倒无人敢扶,滴滴司机看不过去拨打120,结果大爷去世,其家属把路人、医院和司机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13 07:16   河南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一句话,如今似乎成了社会上见义勇为者的“紧箍咒”。在江西街头,一位老人摔倒后无人敢扶,周围的路人们迟疑片刻后离去,只有一位滴滴司机拨打了急救电话。然而,老人最终因救治不及时不幸去世,愤怒的家属把包括司机在内的多名路人和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这起案件引发热议:路人到底有无救助义务?见死不救是否违法?

         1、案情回顾

江西,一个晴朗的下午,年过六旬的于大爷照常骑着自行车去菜市场买菜,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他,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倾倒,重重摔在了路面上。
“哎呀,大爷摔倒了!”一位刚好经过的中年妇女惊呼了一声。
随着声音响起,周围的路人纷纷停下脚步,有的伸长脖子张望,有的低声议论起来,却没人上前搀扶。人群中,年轻小李犹豫地看着倒地的于大爷,手脚似乎有些动摇。就在他准备上前时,旁边的路人低声提醒道:“小伙子,现在不能随便扶人,没准会被讹上呢。”
小李闻言愣住了,看了看于大爷,又看了看其他人,迟疑中默默退回了人群。旁边的人们纷纷交头接耳:
“哎,现在这种事情不好管。”
“老人家自己摔倒的,咱们管了恐怕惹麻烦。”
在冷漠的目光中,时间一点点流逝。十分钟过去了,依然没有人上前询问或救助。就在此时,一辆滴滴车停了下来,司机张师傅摇下车窗,看着倒地的老人,似乎动了怜悯之心。“唉,还是帮他叫个救护车吧,万一出事呢?”张师傅嘀咕着,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简短地向急救人员描述了现场情况,便继续开车离开。
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立即将昏迷的于大爷抬上担架,送往医院抢救。然而,医院传来的消息却是,“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几小时后,于大爷的女儿小于和家人赶到了医院。医生无奈地解释说,老人突发脑干出血,如果早点送来或许能争取到一线生机,但由于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最终未能救回。
听到医生的解释,小于心痛不已。她忍不住质问道:“我父亲倒在路上这么久,难道没有一个人伸手帮忙?他们就眼睁睁看着,直到救护车来吗?”
在警方协助下,小于调取了事发时段的监控录像,监控画面中,那些冷漠的身影让她难以接受。一个又一个人从父亲身边经过,但无一人停下脚步,甚至有些人还绕开了倒地的老人。而那位小李,本想上前扶一把,却最终选择了离开。
小于难掩愤怒和悲伤,质问道:“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帮他?只要有人早点扶他一把,我父亲或许就不会……”
悲愤之下,小于选择将路人、司机及医院一并告上法庭,认为他们的冷漠行为直接导致了父亲的死亡。她要求这些人承担责任,并向法院提出30万元的赔偿请求。这一举动引发了争议,“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2、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路人对他人突发疾病或意外没有法定义务救助。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比如执勤中的警察、医护人员或家庭成员,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这意味着,普通路人虽有道德上的帮助义务,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并没有强制救助的法律责任。
滴滴司机李师傅拨打了急救电话,属于“自愿救助行为”。根据法律,若救助者未造成进一步的损害,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无直接救助能力的情况下选择报警,已尽合理救助义务。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司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于大爷家属认为,路人没有尽到救助责任,需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路人虽在道德上有责任,但从法律上讲,他们没有法定义务。法院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诉求,认定路人不需承担赔偿。
近年来,类似“好人反被讹”事件频发,令社会对救助他人心存顾虑。为此,法律规定,若救助者遭讹诈或损害,可依法保护。此保护旨在鼓励人们帮助他人,而非袖手旁观。
法院驳回了小于的诉讼请求,认为路人和司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此次事件,你是怎么看呢?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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