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法院审理的
(2023)川0521行初57号行政案件
荣获四川法院第九届“十佳庭审”
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
(2023)川0521行初57号
审判长:叶小容
审判员:沈西、刘静
人民陪审员:邱德发、华善辉、刘书琼、朱玉芬
法官助理:孙路
书记员:郑元李
【案 由】不履行法定职责公益诉讼
【案情介绍】本案系四川省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后,泸州市首例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本案组织了辖区内县、镇两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余人旁听庭审,提高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覆盖面、群众知晓率和法规适用率,对有关单位、非法占地者具有教育、警示作用,有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司法手段守护耕地红线、粮食安全,为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 | 马 艳
审核 | 陈 柯
签发 | 陈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