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泸县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泸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工作中,以下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执行,现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以及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成功查控被执行人或查实财产可供执行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悬赏金。
欢迎公众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
对他们的高消费、转移
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
致电泸县法院进行举报!
END
来源 | 执行局
编辑丨马 艳
审核丨陈 柯
编辑丨陈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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