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 | 从逃避到主动,他“华丽转身”背后的故事

政务   2024-12-24 15:41   四川  



我明白了,法官,我这就凑钱把欠款还上!


近日,泸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严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严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在其村社社长的见证下向朋友袁某等人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于2018年年底归还。后严某并未如期归还。案件经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后,严某不仅未如实报告财产也未履行义务,并远遁广州务工,以为如此就能逃避法律义务。



2024年11月11日,泸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袁某的报警,称已掌握严某的行踪线索,要求出警。线索核实后,承办法官吴比第一时间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去协助执行函,同时安排执行干警张永、杨乔立刻奔赴广东省落地查控。



您好,我们是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请您配合执行工作。

通过蹲守摸排,张永一行找到严某租住点。见执行干警一行证件齐全,房东配合地打开了房门。张永等人进入出租屋后,映入眼帘的是杂乱不堪的房间与一脸茫然的严某,和严某一起居住的还有其身患残疾的儿子。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张永特意留了时间让严某安顿好孩子后,才将他带去当地人民法庭开展执行工作。




考虑到严某还要照顾一个未成年的残疾子女,不便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张永、杨乔对其开展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

当初借这笔钱也是为了拿去做生意,想改善家庭环境,结果生意失败了,老婆也跑了,法官您刚才也看到了我孩子的情况……


严某

我们理解你的难处,独自带着孩子打工,不离不弃,说明你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从这一点我非常佩服你。


杨乔

但是你也要为你的孩子多考虑,如果你再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后孩子的入学、就业更是雪上加霜,如果你因此被司法惩戒,便不能更好的照顾孩子……


张永

在执行人员一番情真意切的劝说下,严某颇为动容,主动取出了打工的积蓄,再找到其亲戚朋友凑足了案款合计3.4万元,通过转账汇给了袁某等人。



该案的成功办结,正是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有机融合,既确保了司法裁决的有效执行,也兼顾了人文关怀和社会和谐,让人民群众尊重判决、主动履行,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文稿 | 魏  颖、张  永

编辑 | 马  艳

审核 | 陈  柯

签发 | 陈  杰



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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