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未” 与法同行——二分院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政务   2024-11-19 14:29   上海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更好搭建起检教联络协作平台,促进师生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公室党支部、第一检察部党支部联合彭浦新村街道“彭小法”法治实践团,组织上海市彭浦中学师生近40人赴二分院参加“共同守‘未’与法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人民监督员方芳、杲梦婕同志受邀参与活动。

活动伊始,在检察工作人员引导下,师生们参观了二分院检务公开馆和办案工作区、上海检察机关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展示区,“零距离”体验了检察工作。


在检务公开馆,师生们知晓了检察机关组织架构体系,了解了分院依托检察一体化机制,通过办案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四大检察”职能,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在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展示区,师生们通过检察干警的讲解及观看视频,深入了解了金融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最新动向,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金融识骗防骗的意识和预防犯罪的能力。在办案工作区,通过回应学生们提出的“讯问室和询问室的桌椅布置有什么区别?”“办案工作区房间四周为什么要包裹海绵墙?”等问题,并开展模拟讯问,使学生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刑事诉讼程序、检察实务知识及检察机关办案中注重对人权保障的一系列举措。











参观结束后,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曹小航以《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为题,从“追星被骗”“校园霸凌”“盗窃游戏装备”“非法侵入计算机”等司法实践案例展开,为师生们进行了法治授课。学生们反响热烈,还就“识别校园霸凌的标准是什么?”“怎么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感兴趣的话题与检察干警进行互动交流。

通过此次活动,二分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与街道、学校就全面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师生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提升了自我保护、反“校园霸凌”的意识,在心中播种下法治和检察的种子,对活动给予充分好评。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555号。案件管辖区域为上海市北片九个市辖区:黄浦区、静安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普陀区、嘉定区、青浦区和崇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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