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检察官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栏
近年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官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加强、在追赶中发展、在稳进中提升,以检察履职服务打造更有温度、更有保障的幸福辽阳。
即日起,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检察官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栏,邀请本地区检察官谈一谈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刻理解,分享在办理案件中抽丝剥茧的经验,讲述面对疑难法律问题时的思考路径,展现如何在办案期限内平衡公正与效率的智慧。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徐艳
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作出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提出要更加重视、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作为检察业务管理专门机构,案件管理部门处于业务管理体系的枢纽地位,抓管理的责任必然更重、要求必然更高。下一步,我们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切实更新管理理念,立足高质效导向,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切实履行好监督和服务职责,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加快理念转变,增强履职担当责任感。及时组织全市两级院案管条线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会议精神,围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开展专题调研,同时,加强对最高检党组提出的“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等新理念新要求的学习研究和理解运用,引领案管人员树立科学管理理念,破除考核依赖,从以往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贡献案管力量。
二、深化业务数据会商,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发现和找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中存在的苗头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更好服务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宏观管理。探索运用“三个结构比”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推动业务管理不断跟上发展需要。通过履职结构比分析办案规模情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确保法律监督重点符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通过案件结构比分析监督质效情况,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统筹好依程序办案和依职权监督;通过案源结构比分析主动发现线索情况,推动内部线索移送、数字赋能、一体综合履职等机制落实,促进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履行。
三、强化案件本身及流转管理,释放案管工作价值。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规范流程监控程序,实质化开展全流程监控。融合办案部门的自我管理,加强与办案部门沟通,定期通报流程监管情况,及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切实管好每一个案件。强化对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超期办案、办案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的监督纠正,加强涉案财物监管,注重发现实体性问题。强化案管部门在案件线索流转中的统筹管理职责,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做好线索的接收、移送、督办和反馈等工作。建立线索移送、办理及反馈情况分析研判、定期督办通报制度,为各办案部门有针对性地发现、办理线索提供服务保障。积极参与内部移送案件线索工作,对在案件受理审查、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四、做实案件质量评查,精准把控个案质效。案件质量是检察监督工作的生命线。质量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从解决问题入手,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做好这项核心业务。一是深化素能提升。针对评查能力不强短板,发挥评查骨干人才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专门培训和实战演练,引导评查人员树牢“评查也是办案”理念。坚持正面激励,组织开展全市优秀评查案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研究最高检、省院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评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常规抽查、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评查等机制。采取措施破解质量评查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推进评查工作实质化,切实发挥“案件质检”的功能作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智能化评查”经验,探索扩大评查覆盖面,逐步实现“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质量评查”。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坚持以评促改,主动协同办案部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影响案件质量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系统分析,提出建议,适时通报,并及时跟进督促办案部门整改。对接其他部门的协同管理,及时向政工部门报送评查结果,实现对“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相互结合。与检务督察部门衔接,及时移送评查确定的不合格案件、严重瑕疵案件,增强评查监督的刚性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