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检察官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栏
近年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官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加强、在追赶中发展、在稳进中提升,以检察履职服务打造更有温度、更有保障的幸福辽阳。
即日起,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检察官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栏,邀请本地区检察官谈一谈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刻理解,分享在办理案件中抽丝剥茧的经验,讲述面对疑难法律问题时的思考路径,展现如何在办案期限内平衡公正与效率的智慧。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福宏
全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办案的法理要说得准,办案的情理要摸得准,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释法、谁说理,将群众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答复工作纳入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引导检察官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基本精神和原则、司法政策、具体法律条文规定等综合开展释法说理,把法律讲透、道理说清、路径指明、情绪理顺,帮助群众解开“心结”“情结”,不机械办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办案职权清单,兼顾不同类型案件的办理需要,提供各个环节中的要素指引,综合评定案件质效。
加强对检察办案质效问题的预警、提醒和督办,形成有效压力传导。结合本地区多年来办案实际情况,及时研判、调度和督导,纠正“懈怠”“躺平”“注水”等行为。对于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隐患、制度漏洞以及其他妨碍社会治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提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端口前移、针对病灶精准处置,以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推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牢牢把握其基本价值追求,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持续加强“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建设,不断强化检察业务均衡管理,确保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