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欠费、法规、政策:多管齐下,道路停车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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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 08:18
海南
2024年以来,部分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对于未能收缴的道路停车欠费要求确认收入并缴税。多地税务局稽查局对本地城市停车平台公司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对公司成立起至2024年期间道路停车欠费确认收入并缴税。2024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道路停车欠费处罚条款的审查建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对道路停车收费作出规定,也没有对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予以处罚作出规定;对道路停车欠费是否规定处以罚款,应当遵循行政处罚法关于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宜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详细情况请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泊车位停车未缴费被处罚款”被叫停2024年6月,深圳对《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删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涉及信用管理的相关内容——逾期未缴、欠缴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将不再把记录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税收、欠费、法规、政策,多管齐下,道路停车何去何从?这是停车行业从业人员普遍面临的困惑。不管是国有的城市停车平台公司,还是民营的智慧停车科技公司,都面临着从业务形态到收费模式的巨大转变。特许经营模式曾经是道路停车领域的普遍做法,但也引起了一些社会问题,特别是2023年初爆发的南宁慧泊事件。事件中,停车管理公司依靠政府转让的道路停车位泊位经营权,将未来25年半的停车泊位费质押给两家银行,获得了72亿元融资。当前地方政府在转让特许经营权时,尤其是本级国企来接盘的情况,可能存在评估报告中未来经营收入预测过于乐观而导致的转让价款虚高问题。“这次政策的收缩,主要就是强调地方政府不要随便去搞‘特许经营权’。”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薛涛认为,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融资,利用低空经济、垃圾回收、数据资产、智慧停车等轻资产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套现,并不符合传统的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概念。这与特许经营PPP的目标是完全背离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最新政策,道路停车项目显然不再适用特许经营权,这是政策层面的明确要求。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东认为,特许经营、收费权转让等模式,会对未来道路停车管理(停车位施划变化、价格调整等)带来很多问题和不便。此次国家层面明确道路停车不能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是经过充分考虑的。各地可以参考北京模式,采用政府购买企业服务(平台搭建、运维服务等)的方式推进道路停车管理。与此同时,现有实行特许经营权的城市,还面临着道路停车欠费也要缴纳税收的严峻挑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城市停车平台公司负责人告诉笔者,停车费没有收上来,却要先确认收入并缴纳税收,后续收上来的欠费可能还没有税收成本高。加上运营成本,道路停车管理就成为亏本业务了,难以为继,公司生存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道路停车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从地磁、巡检车到高位视频、中地位视频,各种设备不断推陈出新。但是,高度智能化并没有带来较高的缴费率。智能化只是实现了收费举证,却没有实现真正的收费到账。与此同时,由于智能化带来的少人化、无人化,很多基础岗位被撤销,也减少了普通人群的就业机会。智能化没有提升缴费率,却大幅减少就业岗位。这也是道路停车行业始料未及的事情。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2024年开展的备案审查和要求,道路停车管理部门不再对欠费采取罚款或者纳入征信的措施。这将进一步降低目前本已较低的缴费率。那么,道路停车行业究竟该何去何从?如何实现模式转型?如何在没有威慑力的情况下提高缴费率?笔者认为,业务模式转型,应该适应国家政策新形势,尽可能从特许经营模式转变为财政非税收入模式。停车企业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而是地方政府把停车收费作为财政非税收入,停车企业为政府部门提供运营服务,收取运营费用。这样既符合国家政策,又避免了停车欠费却要缴纳税收的难题。提升缴费率,则要从技术和服务两个方面做好工作。道路停车智能化不要单纯追求高科技时尚感,而要务实。比如智能平板车位锁,在符合要求的城市,成本相对较低,缴费率却显著提高。服务方面,合肥泊车就很有经验,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工作,提高车主满意度,进而提高道路停车缴费率。更多细节问题,欢迎参加2025年3月19日下午在海口举行的2025城市停车平台公司经验交流会,我们一起研讨产业发展环境,探索问题解决思路。也欢迎行业朋友就此话题撰文在停车邦发表,如果在2月20日之前投稿并采用,作者可以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停车产业年会,并参加“2025城市停车平台公司经验交流会”闭门研讨。参会报名咨询电话:
155-1079-6887(微信同号)
130-3607-4821(微信同号)
2021年7月7日下午,全国城市停车平台公司经验交流会(点击查阅详情)在青岛星河湾酒店举行。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滕宝弟致欢迎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静态交通产业分会常务副会长康泽泉代表论坛指导单位致辞,全国城市停车平台公司部分优秀代表分享城市停车治理经验,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运输中心程世东主任介绍国办函【2021】46号文出台背景。2021年9月16日下午,全国城市停车平台公司经验交流会(点击查阅详情)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经验交流会由海泊停车总经理、停车邦创始人倪仕水主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停车事业部总裁周梅锋致欢迎辞。2022年8月16日,全国城市停车平台公司交流会(点击查阅详情)在大华股份成功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40余位行业精英齐聚一堂,围绕“城市级智慧停车,互联互通促共享”的主题展开深入交流。大华股份国内营销中心副总裁王建明先生致欢迎辞。2024年1月10日~12日,“2023停车产业年会暨生态合作大会”(点击查阅详情)在海口观澜湖度假酒店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交通委、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的专家,各地城市停车平台公司、智慧停车科技公司、停车运营管理公司、停车设备制造公司、充换电企业等单位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