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缴费 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后进行报名。报名费、考试费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二、特殊情况退费 由于报名系统导致的重复缴费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向报考考区提出申请,考区同意退费后,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电话通知考生提交资料办理退费。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三、退费流程 1.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受理时间:报名期间9:00-12:00,2:30-5: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申请通过后发起退费流程。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电话通知考生在2日内以本人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nmgkjxh202207@163.com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邮件正文:申请退费原因,以字符方式列名:考生姓名、收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号。务必准确、正确,缺一不可。 邮件附件:考生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本人手工签名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考试退费使用”字样。复印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供。括号内选择实际报考的级别。 3.发送邮件10个工作日后查询本人银行卡收款明细,如未到账拨打电话0471-4192479。 |
四、联系考区考试管理机构(点击或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