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水墨人家综合红星新闻、华商报等
编辑 | 婺源小墨 |
BB枪爱好者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引发争议
据华商报报道,一位辽宁药企高管因收藏5支BB枪而被一审法院判定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尽管免予刑事处罚,但他表示不满并已提起上诉。
王先生是一名80后,自小受到身为退伍军人的父亲影响,对军事有着浓厚的兴趣。
据王先生介绍,自2018年起,由于工作调动到辽宁丹东,生活变得孤单,于是他开始在网上购买水弹枪和BB枪来消遣时光。
王先生从网上买了5支BB枪
2022年11月,王先生因网上卖家被捕并供出买家信息,遭到警方调查。警方在其办公室内查获了5支枪状物。
经过鉴定,这些枪状物的枪口比动能介于1.83至4.13焦耳/平方厘米之间,符合公安部2010年的规定,被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认为,王先生在购买枪支后删除交易记录,这表明他对于持有这些枪支可能带来的危险有所认知。
因此,法院认定他具有非法持有枪支的主观故意,并最终判决他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但由于他是初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免予刑事处罚。
辩护律师周玉忠和胡军分别提出了不同角度的辩护意见。
周玉忠指出,王先生持有的枪支枪口比动能较低,不足以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而胡军则强调王先生缺乏明确的认知,不具备主观故意。
据周玉忠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最近更新了一个相关案例——于某非法持有枪支准予撤回起诉案。
在这个案例中,于某持有5支枪口比动能介于2.6至5.6焦耳/平方厘米之间的气枪,法院最终认定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予作为犯罪处理。
王先生表示,他从未想过会因为收藏BB枪而面临犯罪指控。
他认为公安部关于枪口比动能的标准有待商榷,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参考案例中,比动能更高的枪支持有者并未被定罪,这让他对自己的案件充满信心。
此判决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关于公安部设定的枪口比动能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
近年来,包括徐昕律师在内的多名法律界人士呼吁重新审查这一标准,以避免更多类似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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