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得知相恋七年女友重病,取消婚约并起诉还20万彩礼?法院判了→

文摘   2024-08-20 22:28   江西  

源 | 水墨人家综合红星新闻等

编辑 | 婺源小墨 | 


男子因未婚妻患病要求退还彩礼,法院判决返还45%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涉及彩礼返还的典型案例。

该案中,一对情侣因未婚妻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五期而取消婚约,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及家人返还彩礼的45%

据潇湘晨报报道,小刚与小美于2016年12月相识并开始恋爱,直至2022年2月订婚。

订婚当天,小刚家按照当地习俗向小美家给付了12000元订婚礼金。

2023年4月,小刚向小美及其父母给付了188000元彩礼金。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小美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五期。

由于担心小美患病难以治愈,并可能影响生育能力,小刚及其家人提出取消婚约,并要求小美及其父母返还彩礼

小美父母认为女儿没有过错,不同意退还彩礼。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小刚将小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刚与小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小刚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考虑到双方有长达七年的感情基础,并且在此之前已经同居生活,共同生活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支出。

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的过错程度、共同生活的时长、女方患病情况等因素,最终判决由被告小美及父母返还彩礼礼金200 000元的45%,即90 000元。

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被告当场按照判决结果退还小刚彩礼金90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但考虑到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应当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从情理角度来看,小刚与小美有长达七年的感情基础和同居生活的事实

小美患病并非其自身过错所致,小刚在小美最需要陪伴的时候选择离开,应当在经济上予以一定的补偿。

据潇湘晨报报道,去年,另一对情侣因女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而取消婚约。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最终法院考虑到女方的病情是婚前已知且隐瞒的情况,判决女方全额退还彩礼。

今年年初,一对情侣因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而诉诸法院。法院考虑到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房产等财产,最终判决女方部分退还彩礼,并分割了共同财产。

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彩礼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

合理的彩礼是一种仪式,有利于情感表达,但切忌将婚姻变为敛财的方式。彩礼的给付应当以自愿为原则,结合自身的经济情况量力而行,避免让高价彩礼成为日后生活的负担。

树立正确的彩礼价值观,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让婚姻回归“爱”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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