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000元!临清一超市被处罚

民生   2024-09-12 23:53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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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水果蔬菜超市经营的食品葱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5月16日,根据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次监督抽检任务,本局依法委托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临清市**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葱进行了监督抽检。2024年6月19日本局收到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临清市**水果蔬菜超市被抽检葱检验报告No:GJQD240501351,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6月19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等文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对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葱进行召回。

(三)调查处置情况。临清市**水果蔬菜超市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葱及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限期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元;3.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024元。(临清市监罚告〔2024〕416号)
按照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临清市**水果蔬菜超市进行产品召回及原因排查,并限期进行了整改。

来源:临清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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