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8期)
一、临清市优家百货购物中心经营的食品香叶花生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5月29日,根据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次监督抽检任务,本局依法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临清市优家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食品香叶花生进行了监督抽检。2024年7月2日本局收到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查,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7月2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等文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对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香叶花生进行召回。
(三)调查处置情况。临清市优家百货购物中心涉嫌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香叶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依法保存进货票据、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临清市刘垓子镇古艺白仁炒货坊生产的食品香叶花生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5月29日,根据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次监督抽检任务,本局依法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临清市优家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食品香叶花生进行了监督抽检。2024年7月2日本局收到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查,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香叶花生标称生产者:临清市刘垓子镇古艺白仁炒货坊。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7月2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等文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对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香叶花生进行召回。
(三)调查处置情况。临清市刘垓子镇古艺白仁炒货坊涉嫌生产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香叶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49元;2.罚款7000元。(临清市监处罚﹝2024﹞412号)
按照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临清市刘垓子镇古艺白仁炒货坊进行了原因排查,并限期进行了整改,召回不合格产品。
来源:临清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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