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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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修订了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
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以下简称《规程》)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规程》进一步明确省内跨市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等内容。
《规程》包括总则、备案管理、协议管理和监督核查、就医管理与服务、费用结算与年度清算、基金财务管理、附则等七章共40条,适用于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在备案管理一章中,《规程》明确,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并明确不同人员类别的备案有效期,原则上均不少于6个月。
参保人员先就医后备案的情况,在出院结算前补办跨市就医备案的,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办理当次费用直接结算;出院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的,按参保市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能办理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对于门诊特定病种,《规程》明确,省内跨市就医人员可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省内更换参保市有效期内的门特病种无需重新办理认定。通过全省范围内的待遇信息互认,参保人员不需要重复去医院进行认定。
定点医药机构为跨市就医参保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同等的诊疗、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等服务,实时上传就诊、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信息等。尤其是,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
对于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急诊抢救就医人员应视同已备案。
在医保报销待遇方面,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使用材料方式办理备案的,可以在备案市和参保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规程》的发布,是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规程为基准,将广东省内跨市就医经办管理服务与跨省异地就医保持一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通过明确范围、简化流程、集中数据等多种方式,减轻群众跑腿负担,提升参保人员的就医体验。
政策原文:
https://hsa.gd.gov.cn/zwdt/snkb/content/post_4642151.html
了解了《规程》的相关内容后
小伙伴们有没有好奇
异地就医之前要做什么准备呢?
入院前未办理备案怎么办?
生育费用能异地结算吗?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异地就医全攻略
快来看看吧~
A:
符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一般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的流程。
1️⃣先备案。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办理备案,参保人员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等渠道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选定点。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要选择当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才可以直接结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3️⃣持码(卡)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需要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A:
一种方式是补备案后联网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另一种方式是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A: 目前,我省已实现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和跨省的直接结算,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省内跨市直接结算。
A:
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医疗费用,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温馨提示:应由第三方负担的或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外伤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报销。
A: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或疑问,可拨打所在地医保部门咨询电话,建议收藏哦!
地区 | 已开通具体路径 |
佛山市 | 咨询电话:0757-12345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3.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600 |
广州市 | 咨询热线:020-12345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3.穗好办APP(搜索“医保专题”-点击“办事服务—更多”); 4.广东政务服务网。 |
深圳市 | 咨询热线:0755-12345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3.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 https://sipub.sz.gov.cn/hspms/ |
珠海市 | 咨询电话:0756-12345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3.“珠海社保”“珠海医保”“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保掌上办”“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 |
汕头市 | 咨询电话:0754-12345 汕头市医保中心 0754-88760316 金平分中心:0754-88760319 龙湖分中心:0754-88760317 澄海分中心:0754-88760324 濠江分中心:0754-88760321 潮阳分中心:0754-88760334 潮南分中心:0754-88760332 南澳分中心:0754-88760339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韶关市 | 咨询电话:0751-12345 市直:0751-8728052 曲江区:0751-6667834 乐昌市:0751-5568777 新丰县:0751-2261035 南雄市:0751-3881988 乳源县:0751-5360965 仁化县:0751-6390208 始兴县:0751-3325776 翁源县:0751-2816991 浈江区:0751-8373924 武江区:0751-8628278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河源市 | 咨询电话:0762-12345 市直:0762-3292292 江东新区:0762-3133523 和平:0762-5638367 紫金:0762-7888611 连平:0762-4323150 办理途径: |
梅州市 | 咨询电话:0753-12345 市直:0753-2181980、0753-2181985 梅江区:0753-2196734 梅县区:0753-2562039、0753-2586846 兴宁市:0753-3256057、0753-3257220 五华县:0753-4428095、0753-4438358 大埔县:0753-5535107、0753-5559013 蕉岭县:0753-7188268、0753-7863621 丰顺县:0753-6619338、6103258、6103268 平远县:0753-8897839、0753-8899321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惠州市 | 咨询电话:0752-12345 惠州市医保中心:0752-2862921 惠城区医保中心:0752-7809125 仲恺区:0752-3278357 惠阳区医保中心:0752-3382063 大亚湾区:0752-5552728 惠东县医保中心:0752-8801629 博罗县医保中心:0752-6636077 龙门县医保中心:0752-7888716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汕尾市 | 咨询电话:0660-12345 市直:0660-3828713 城区:0660-3828716 陆丰市:0660-8518850 海丰县:0660-6896686 陆河县:0660-5633098、 0660-5633298 华侨管理区: 0660-8253599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0660-3434996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3.广东政务服务网。 |
东莞市 | 咨询电话:0769-12345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3.http://www.dg.gov.cn/ylbzj/ |
中山市 | 咨询电话:0760-12345、88221016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江门市 | 咨询电话:0750-12345 市直:0750-3992969 蓬江区:0750-3231196 江海区:0750-3898707 新会区:0750-6102028 台山市:0750-5513895 开平市:0750-2256983 鹤山市:0750-8920992 恩平市:0750-7812180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阳江市 | 咨询电话:0662-12345 市直:0662-3103816 江城区:0662-3103261、0662-3100578 阳东区:0662-6625132、0662-6621626 阳春市:0662-7746818、0662-7711890 阳西县:0662-5556493、0662-5557279 海陵区:0662-3714228 高新区:0662-3822277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湛江市 | 咨询电话:0759-12345、3367913 廉江市:0759-6610297 遂溪县:0759-7710790 吴川市:0759-5586822 雷州市:0759-8833456 徐闻县:0759-4869401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3.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
茂名市 | 咨询电话:0668-12345 市直:0668-3386959、0668-3386907 茂南区:0668-2155790 高新区:0668-2631166 滨海新区:0668-5358202 电白区:0668-5118023 信宜市:0668-8827156、0668-8816869 化州市:0668-7399062、0668-7399063 高州市:0668-6676909、0668-6639114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肇庆市 | 咨询电话:0758-12345 市直:0758-2108572; 端州区:2227290(职工医保)、2261373(城乡医保) 四会市:3118762(职工、城乡医保); 封开县:6687572(职工医保)、6668612(城乡医保) 高新区:3980681(职工医保)、3103285(城乡医保) 怀集县:5568991(职工、城乡医保) 德庆县:7779881(职工医保)、7763705(城乡医保) 鼎湖区:2699279(职工、城乡医保) 高要区:8351187(职工医保)、8352005(城乡医保)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清远市 | 咨询电话:市直0763-12345、3376210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潮州市 | 咨询电话:0768-12345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0768-2180113 潮安区医保经办机构: 0768-5811639 湘桥区医保经办机构: 0768-2101423 枫溪区医保经办机构: 0768-6885586 饶平县医保经办机构: 0768-7809700、0768-7809701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揭阳市 | 咨询电话:0663-12345 榕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0663-8756418 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0663-3267370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663-6186201(居民)、0663-6186206(职工) 揭西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0663-5591123(居民)、0663-5588121(职工) 惠来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663-6621475、0663-6610093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0663-8234097、0663-8255001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云浮市 | 咨询电话:0766-12345 市直:0766-8861921、8811936 云城区:0766-8822783、8981123 云安区:0766-8633108、8638820 罗定市:0766-3929129、3812063 新兴县:0766-2979392、2977003 郁南县:0766-8498199、8498198 办理途径: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仅支持跨省备案)。 |
A: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补充说明: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具体按参保地规定。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