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你们的建议,我们公司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优化了相关工作制度。如今,公司资产无忧,我们发展得更加安心了!”近日,在一次回访中,华容区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难掩喜悦之情。
这份安心,源自检察机关细致入微的暖心守护。时间回溯至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该公司员工傅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客户货款挪作个人消费。在办理此案时,华容区检察院敏锐地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全面排查涉法风险隐患。
“我们不仅要在办案中帮助企业发现漏洞、解决问题,更要精准对接企业生产发展中的法律需求,做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鄂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汪玉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既是“检察护企”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鄂州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今年3月,春风送暖,鄂州市服务科技创新暨检察护企专题座谈会在市检察院顺利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玺玮在会上强调,司法机关要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科技创新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
座谈会如同一场及时雨,不仅滋润了企业的心田,还成功架起了检察机关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借此东风,鄂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持续探索并丰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渠道与方式,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延伸至企业深处。鄂州市检察院率先发布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的十项措施》,并深入企业进行宣讲普及。鄂城区检察院则为企业定制专属的“法治体检”,提供细致入微的法律咨询服务。华容区检察院在辖区内9家重点科技企业设立了“科技创新服务站”,并派驻检察官定期开展检察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统计,今年以来,鄂州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等活动100余次,不仅为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提供了意见和建议,更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检察智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不仅严重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鄂城区某日化公司就曾深受其害,该公司生产的日化产品因口碑上佳而屡遭仿冒,导致“假冒横行、正品受阻”的尴尬局面,企业销售额大幅下滑,经营陷入困境。
“市场上假货泛滥,消费者难以分辨真伪,我们当时真是愁得不得了!”该公司负责人回想起那段艰难时光,仍感慨万千。然而,随着检察机关的介入,这一困境得到了有效扭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了解到该企业的情况后,鄂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会同公安机关调取网络平台低价销售的前端数据,并与企业授权经销商名单进行精准对比、碰撞,最终锁定了8条疑似制假售假的线索,为案件办理指明了方向。最终,该院成功督促涉案人员向被害企业退赔了2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刑事执行领域,大数据同样展现了“它”的优势,一面“高效监督办实事,真诚为民解企忧”的锦旗,便是最好的证明。
“我们将近三年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相关数据与法院执行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筛查了87条涉及企业被害人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件线索。”鄂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部检察官范雪梅告诉记者,其中一条涉案财产28万元未及时发还被害企业的线索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经调查,该笔款项因人员调整、工作衔接等原因被搁置。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院积极协调该笔款项返还事宜,并实时跟踪办理进度。终于,近日该企业如愿收到28万元的返还款,并专程到鄂城区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大数据的精准监督,确保赔偿款、涉案资金及时准确地返还至被害企业,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不仅是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手段,也是我们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的重要体现。”鄂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利国说。
俗话说,独木难成舟,检察护企同样如此。
“陈某已经被判刑了,为什么他虚假注册的的物流公司还没被查处?”今年3月,梁子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发现了“空壳公司”的线索。
原来,陈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了鄂州某物流公司,该公司不仅没有营业场所,也没有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后陈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锒铛入狱,但该物流公司却依然堂而皇之的“存续”于市场之中。
然而,像这种“空壳公司”并非个案存在。梁子湖区检察院对近三年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并通过实地走访和数据调查,共发现辖区内虚假注册登记的14家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空壳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成为了衍生犯罪的温床。”承办检察官夏爱文指出。这背后,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数据不畅和信息壁垒是导致此类问题频发的重要因素。
如何从源头上整顿“空壳公司”乱象,营造安商护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成为了梁子湖区检察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我们充分发挥‘府检联动’协作优势,对‘空壳公司’全方位、多角度协同监管,推动源头防控、善治久治。”夏爱文的话也给出了答案。3月28日,梁子湖区检察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代表参与听证,进一步凝聚规范清理“空壳公司”、优化市场环境的共识。会后,梁子湖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登记审查与管理,让那些曾藏匿于暗处的“空壳公司”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同时,该院还主动牵头,与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联合会签《“空壳公司”治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旨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优势,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悉,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鄂州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检察+”理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整治、药店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整治、“空壳公司”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持续以“府检联动”的双向赋能,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丨鄂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陈聪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