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工作理念,建筑垃圾执法监督大队紧密联系实际,不断优化监管机制,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灵活处置各类新问题、新情况。
当前因建筑业行情低迷,渣土运输业务量减少,部分企业车辆长期停运。因电瓶亏电导致车辆智能监控无信号,脱离信息化监管,造成车企在月度考核中失分。通过建立“白名单”制度,采用侧面佐证、加强监管的方式,豁免特殊车辆,为企业解压,让管理更具温度。
个别主体基本完工但尚未验收的工地,因场内铺设道路需要,施工工地提出拆除出入口监控申请。为保障建设单位正常施工,大队及时组织开展现场勘查,经确认属实的,及时办理监控迁移,为企业排障碍,让管理更贴实际。
制定并运用《徐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一方面,通过考核评比手段,促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之间良性竞争,提升行业自治、自管、自我约束等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以切实举措落实“721工作法”理念,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设置容错空间,在管理和执法间建立“缓冲区”,达到审慎执法、柔性管理的目的。《考核办法》的运用,从外部层面上看,是为了促进行业管理;从深层内核上看,则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提升。
在工地出土前,主动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事前指导。一方面,建立“一对一”联络帮扶机制,指导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告知申办流程和具体负责的业务科室;另一方面,现场告知施工单位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规范及标准,避免工地在申报出土时走弯路。常态化开展“四进走访”活动,在工地建设过程中,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主动走访施工单位,了解工地在建筑垃圾处置方面存在的困难,在大队职权范围内给予指导和帮助,做好事中服务。在运输企业年审过程中,执法队员主动对接包挂运输企业,提前告知相关要求,帮助协调解决年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铁骨柔情”的事业,外壳是执法、管理,内核是服务。市容环境秩序的提升是城市管理工作的直观体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市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竞争力、吸引力则是其更深远的目的。未来,建筑垃圾执法监督大队仍将立足本职、守住本心、守正创新,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力度不减、温度不降。
拟稿:胡小贺、张成、刘斌
审核:胡瑞标
发布:许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