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萍乡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苏晓清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晓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晓清利用担任萍乡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苏晓清,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江西萍乡人,大专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7月开除党籍)。内分泌科专家,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苏晓清是中国医院协会理事、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理事、中国医师协会内分泌分会地市级委员、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内分泌分会常委、中国医师协会内分泌分会地市级委员、江西省医学会理事、江西省医师协会理事、江西省医院协会理事、江西省研究型医院协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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