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警察”收取打点费1万元被刑拘.

民生   2024-09-26 22:40   江西  


一男子嫖娼后,被在门口蹲守的“警察”逮个正着,做贼心虚的男子提出给“警察”好处费一万元,“警察”居然同意了!这是什么操作?

Part.01
被假警察诈骗一万元

近日,男子小吴(化名)路过某街道时,见一女子在街边向其打招呼,一时鬼迷心窍,便走了进去……

事后,小吴从楼道出来,被出示“警官证”的陈某拦住,并以男子涉嫌嫖娼要带回派出所处理为由,对其进行恐吓。

小吴被吓得六神无主,向陈某央求可否私了?陈某表示,如果拿出1万元,他打点一下就能解决。之后,男子便从银行取了1万元现金交给陈某,才算“逃过一劫”。

回到家后,小吴觉得事有蹊跷,越想越不对劲,随即报警。

Part.02
警方出击抓获嫌疑人
联洪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动精干警力展开调查。面对全程戴口罩的嫌疑人,民警利用仅有的图像信息开展全面搜查,通过大量的调查工作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和其落脚点,最终在其住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一举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Part.03
民警普法
冒充人民警察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01
罚款  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02
判        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03
非法制造、贩卖警用装备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萍安开发

海纳芦溪

关注本地事 传递正能量
热文.美食.交友.策划.推广.活动.品牌
爆料、投稿:微信号:wukang0799

联系我们 | 0799-7583040

小编已与此挂钩,一赞五毛


海纳芦溪
【海纳芦溪】芦溪本地生活平台(订阅号:luxi0799)分享芦溪最新鲜、时尚、有趣的热门话题资讯;本地吃喝玩乐全攻略;一起品位芦溪之美~~.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们!
 最新文章